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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中央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监督 审计署年内在八市增设特派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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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对中央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监督
  审计署年内在八市增设特派员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通讯员沈从)为了加强对中央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最近国务院批准审计署今年在哈尔滨、济南、兰州、郑州、南京、成都、长沙、昆明八个城市增设审计特派员。
1986年审计署已在上海、沈阳、武汉、广州四个城市派驻了审计特派员,有重点地审计了一些中央企事业单位,对维护财经纪律、增加财政收入、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起了积极作用。今年向8个城市派驻的审计特派员,是增设的第一批,以后还将陆续增设。
审计特派员由审计署委派局级干部担任,下设办事处,办理审计方面的具体工作。审计特派员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对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临近地区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协同地方审计机关,对当地重大的财政财务收支问题,进行审计监督,办理审计署交办的其它重大审计事项。逐步增设审计特派员,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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