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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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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政法论坛

重视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
石波
在生活中,侵犯公民正当权利的事大量存在。诸如:房产遭侵害;人身、人格受攻击、侮辱,正常的行为被干涉等等,不胜枚举。然而,人们却不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无不与公民的权益意识不强有关。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因此,在普法教育中,不仅要培养公民履行义务的意识,也要提高公民的权利主体意识。只有在权利和义务上坚持平等,才能切实保证公民正确地行使民主自由权利。然而,在一些地方普法教育中,往往偏向于要求公民守法,以增强公民的义务感。这无疑是重要的。但对公民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的宣传和教育则比较欠缺,导致公民普遍缺乏权利观念。以致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还意识不到。
我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时代的所有法和律,旨在“治民”。传统的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因而人民缺乏民主观念,常常把重义务、轻权利看成是顺理成章的事,各种侵权行为也往往乘隙而生。因此,在大力普及社会主义法律的今天,应当全面地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公民的权利主体意识。要使公民懂得享有什么权利,如何使用这些权利;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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