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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川县委大部成员蜕化变质 江西省委严予处分并作自我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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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3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遂川县委大部成员蜕化变质
江西省委严予处分并作自我检讨
中国共产党江西遂川县委员会的成员,在全国革命胜利后,由于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而蜕化变质,使党的工作、国家的财富、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政治威信都遭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为了严肃党纪,纯洁组织,决定给予遂川县党的组织以撤销其领导机关的处分;给予县委书记焦尔恭以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县委委员孙元法(遂川县县长)以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政府撤销其县长职务;给予鲁斌(县公安局长)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政府将其撤职法办;给予韩峰(县委宣传部长)以当众警告的处分;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对遂川县委的问题采取了自由主义的态度,给予指责处分;其余犯错误严重的,也都分别作了处理,如王志荣(区委书记)已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将其依法处以极刑。中共江西省委员会对这一问题处理不及时,也作了自我检讨。
遂川县委员会及其成员所以蜕化变质,绝不是偶然的。他们入城不久,生活就逐渐腐化,邪气逐渐上升。县委会四个委员之间则互相猜忌勾心斗角。于是少数成份不纯和思想不纯的分子更加放肆,其他干部也跟着学样;正派干部陷于孤立,受到讽刺和打击,一时造成全县大多数党员干部严重贪污腐化的风气。遂川人民咒骂那些坏干部“比国民党还厉害”。据现有材料统计,由于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及其他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而使国家财富和人民财产所受到的损失,约达十亿元之多。
这种严重现象,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领导同志在前年三月间即有所闻,也曾先后三次派人前往检查,但由于他们的官僚主义作风和自由主义态度,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直到去年二月间,地委书记李立和、副书记朱继先亲往遂川领导整风,才把问题彻底揭露出来。
中共遂川县委的主要错误是:
(一)违反政策、法令,敲诈勒索,强征暴敛,自立税目,擅收各种行佣款。据九个区的统计,他们用这些非法方法,骗取一千八百一十六万多元。堆前区前任区委书记陆地以开诊疗所为名,骗取群众八百八十一万多元,拿这些钱来投机倒把,以后才用赚来的钱开诊疗所。后任堆前区区委书记王志荣,吸食鸦片,因为在一家糕饼店没有买到烟土,竟把这家糕饼店封闭了一夜。他藉口禁烟、扣押群众二十多人,企图勒索。他在没钱用的时候,就向各村摊派,甚至到县里开整风会议,还要每乡送十万元路费,前后敲诈勒索达一百九十四万元。
(二)违犯财经纪律,破坏财经制度。自遂川解放到去年二月,全县财政经济始终未能统一起来,特别是动用公款、乱开支的现象和机关生产账目和经费账目不分的现象是普遍的。县长孙元法擅自动用税款共两千万元用于机关生产。罚款和没收物资不交国库,大部分用于机关生产,一部分被干部贪污浪费掉了。地委指示不准作木材买卖,县委却大规模地贩卖木材,共卖木材一千八百三十二两,获利四亿元(现存木材还有二千四百两)。这种机关生产的盈利,绝大部分都被干部贪污浪费掉了。此外,滥用人员,随便使用马匹,也造成很大浪费。
(三)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和官僚主义作风。有些重大问题,既未经县委会讨论,又未正式请示上级批准,即擅自决定。如一九五○年春焦尔恭轻率地决定在全县修筑公路二百九十八·三五华里,共费人工二十六万五千九百多个,占用民田二百多亩,砍伐树木一万九千七百多株(内有茶油树二百八十多株),拆毁房屋二十四间,平民坟十一穴,平鱼塘一个,花费稻谷百多万斤,结果不能通车,而树木、房屋、鱼塘等又未补偿群众。又如县粮食局局长假修仓库之名,用整个修建费的三分之一的巨款(折人民币一亿元以上),盖了一座两层楼的办公室,结果使仓库减少一百八十万斤稻谷的容量。地委、专署追查此事时,县委书记焦尔恭、县长孙元法竟以不知作答。县委书记和县长很少下乡,许多人都骂他们是“官僚派”。部分区委书记、区长也照样坐在区上发号施令。有些区委书记,利用县委领导干部不深入下层的弱点,层层作假报告,欺骗隐瞒,各自为政,胡作非为。如区委书记王志荣听说要实行财经统一,就赶紧造假账,来欺骗领导机关。
(四)丧失阶级立场。如公安局长鲁斌到前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刘匪春林家去了解刘匪情况时,刘匪妻女设筵招待,刘匪女稚莉亲自作陪,并赋诗劝酒,鲁斌当晚就宿在刘家。以后鲁斌介绍刘稚莉在县城当小学教员,两人来往密切。刘稚莉每到公安局,鲁斌即殷勤招待,两人往往鬼混到深夜。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几次得知刘匪确实下落,鲁斌竟两次派刘匪之妻去“争取”,结果使刘匪逃得更远。另一方面,鲁斌对于工人却百般苛待,拖欠工人工资,并轻信谗言,不加调查研究,不听工人申辩,不和工会商量,随便捕押工人。
遂川县委员会对于鲁斌的这些丧失阶级立场的行为,从未进行严肃处理,相反的还加以袒护。如江西日报揭露了公安局无理扣押工人的情形,县委会就把鲁斌的错误,推到下级干部马金升身上,给马以处分,对鲁斌则没有处理。
(五)极端严重的铺张浪费、贪污腐化行为。根据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检查,遂川县干部直接贪污浪费公款的数目,约一亿四千万元(其他各种实物等还不在内)。从县到区,吃喝方面的浪费很大。除了公开吃喝以外,一切无法报销的费用,都记在“招待费”项下。全县的加菜费和招待零用费,据不完全统计,共开支一千二百五十五万元。部分坏干部(从东北地区来的)甚至公开说:“我们从东北来到这里,是为的什么?吃点喝点没关系。”县公安局长鲁斌强调特殊,随便动用机关生产费七百八十多万元。区委书记王志荣个人的贪污浪费数字,则达八百多万元。王志荣并抽大烟、扎吗啡,公开包庇恶霸,和恶霸女儿在一起鬼混。他平时不大下乡,下乡就向群众要小鸡吃。每次上县里开会,都要带四、五十万元,作为抽香烟、吃点心、请客上馆子之用。他自认为掌握了大权,犯了错误,顶多受点批评而已。
(六)严重的宗派主义。这表现在:新老干部之间的关系恶劣。部分党员瞧不起新干部。他们骄傲自满,功臣自居,并有着严重的强迫命令作风。对下面的干部,用得着就感情拉拢,用不着就谩骂打击。王志荣给下边布置工作时,动辄说“完不成任务就要杀头、严办”。在整风会上,非党干部李锡成对王志荣提了意见,王便骂:“哼!你要反革命吗!”因此,正派的干部十分苦闷,不安心工作。其次,县委委员之间不团结,各自拉拢一批干部,互相打击,各行其事。正派干部有意见无处提,而品质不好的干部,抓住县委的错误和弱点,兴风作浪,搬弄是非,挑拨上下级关系。这就使得遂川县的党组织内上下不通气,四分五裂,失去了战斗力。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遂川县的问题,不是个别干部违犯纪律的问题,也不是县委领导方面的一般性的错误的问题,而是县委会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犯了极端严重的原则错误,他们已经腐化堕落,蜕化变质。
遂川县委发生这些错误思想的原因:一、由于遂川县委员会的成员被全国革命胜利形势冲昏了头脑,产生了骄傲自满、轻敌麻痹、腐化堕落等思想,这是遂川县委员会产生错误的主要根源。县委书记焦尔恭等人虽然参加革命时间较长,但其思想并没有真正得到改造,还存在着浓厚的农民落后意识和小资产阶级意识,这种思想在胜利形势下抬头和发展起来,成为资产阶级的思想俘虏。二、由于遂川县党的组织内,有一部分党员的入党动机和南下动机不纯,同时也有个别分子成份不纯。这些人在遂川党的组织内都居于负相当责任的地位,加上县委会的错误领导,更助长了他们的错误思想的发展。三、中共吉安地方委员会的思想领导很差,并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对遂川县委员会的错误应负一定的责任。远在一九五零年三月间,吉安地委会就已发现遂川县委员会的一些错误,但没有及时深入检查、揭发,严格加以纠正,使得可能纠正的错误和可能避免的损失未能纠正和避免。四、中共江西省委员会未能督促吉安地方委员会对遂川县委员会的错误及时进行处理。
为了挽回由于遂川县委员会的错误在群众中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共江西省委员会指示新的遂川县委员会建议县人民政府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宣布对犯错误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理经过,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凡属贪污的群众斗争果实等等的款项,新的县委员会必须负责查清,切实退还或赔偿。(原载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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