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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法案与白宫意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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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03
第6版(国际)
专栏:述评

贸易法案与白宫意向
本报记者 景宪法
美国国会参议院4月27日对贸易法案的表决,以4票之差未能达到2/3的绝对多数,因此,这项酝酿了3年之久才通过的法案仍将面临里根总统的否决。而白宫的真实意向如何,也广为舆论关注。
国会此项带有浓厚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法案长达1000页,其中主要条款包括:授权贸易代表处对外国的不公平贸易作法严加制裁;禁止外国企业和个人单方面大宗购买美国政府证券;严格限制外国机构和个人引用在美国注册的计算机软件和科技情报;3年内禁止日本东芝和挪威一家公司向美国出口商品等。此外,法案还包括“即将关闭的企业须提前60天发出通告”等同贸易问题并不相干的其他条款。
美国上次的贸易法案制订于1974年。8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的高利率、高财政赤字和其他多种因素使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近两年来,美元虽然大幅度贬值,但美国的贸易失衡局面未见根本性好转。国会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和新的贸易法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这项贸易法案基本上是民主党议员长期酝酿而成的产物。近年来,许多民主党议员不断在国会提出贸易保护主义修正案,要求白宫在贸易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在今年的总统竞选活动中,贸易法案更成为民主党人问鼎白宫的一面旗帜:如果立法成功,就将为民主党在政治上赢得一分;如果法案被里根否决,民主党则可借机抨击共和党无意制定贸易法案,使共和党在大选中陷入被动。
里根总统早就扬言,他将否决国会通过的贸易法案。但是,白宫却又在“企业关闭”条款上大做文章并最后同国会就此摊牌,这说明白宫另有意向。
“企业关闭”条款从根本上讲同贸易问题毫无关联。里根总统之所以坚持反对“企业关闭”条款,一是可向西方伙伴显示自己力主
“自由贸易”的立场,再是在贸易保护这一要害问题上不致触犯国会。正如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指出,里根总统以“企业关闭”条款为由否决整个贸易法案的作法无异于事先告知国会:撤销“企业”条款,再送本府签署。
西方评论认为,白宫在贸易保护主义问题上的姑息态度是一个危险信号。一旦贸易法案成立,那将标志美国战后首次抛弃“自由贸易”原则,而以所谓“公平贸易”取而代之。日本贸易代表指责该法案“不仅是保护主义而且是种族主义的产物”。欧洲共同体的一位官员表示:“如果法案得以通过,一旦我们认为受到美国单边贸易举动的影响,我们将按关贸总协定行使我们的权力。”
美国利用保护主义来扭转贸易逆境,只能是饮鸩止渴,因为这不仅不能缓和西方工业国之间的贸易矛盾,反而可能使股市危机之后西方国家之间短暂的“相安无事”重新回到剑拔弩张的地步。(本报华盛顿5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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