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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事让党员知道 村里事让村民讨论 辛集市农村实行两个“议事会”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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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的生活

党内事让党员知道 村里事让村民讨论
辛集市农村实行两个“议事会”制度
本报讯 1987年以来,河北省辛集市农村普遍实行“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目前,已有281个村实行了两个“议事会”制度,占全市347个村的81%,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辛集市农村实行的党员议事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村民代表议事会由村民推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小村一般五六户产生一名代表,大中村十户左右一名。名额确定后,由各户自由结合成村民小组,进行投票选举或推举。此外,党、团、妇、民兵、少数民族、学校、村办企业、致富能人也推选代表参加村民代表议事会,这些人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使代表的构成既有广泛性,又有先进性。
“两个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必要时“两个议事会”的代表可提出动议临时召开。
由党支部负责召集的“党员议事会”,主要议题是在本村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村里的经济发展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的“村民代表议事会”,则以讨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行政方面的“要事”为议题。
涉及全村群众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先提交党员议事会讨论,形成意向,然后由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决。凡两个“议事会”所形成的决议,党支部领导人和村委会都无权更改,如发现有问题需要修改,必须提交下一次议事会讨论通过。
辛集市农村实行两个“议事会”制度时间虽不长,但已看出有明显的好处。
过去一些农村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好,主要原因之一是党支部对党员的权利尊重不够,党内外的事情也不与党员商量,党员往往不知道支部要干什么事,影响了党员积极性的发挥。实行党员议事会后,村里和支部的大事先交党员讨论,党员的议政权得到尊重,唤起了他们的“先锋意识”和光荣感,党员能积极宣传支部的意见,并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以前村里的一些大事都由少数干部决定,不与广大村民商量,干群之间沟通了解少,实行村民代表议事会后,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群众代表参与讨论决策,村民对各项工作响应、支持和配合程度明显提高。去年4月到10月,已实行两个“议事会”制度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共提出合理化建议3800多条,被乡村两级采纳1200多条,促进了基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减少了主观盲目决策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两个“议事会”制度还使干群之间加强了协商对话,互相理解,同时也对个别干部以权谋私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中组部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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