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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逮捕十五名木商业大奸商 有关木行的财产已由法院全部予以冻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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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5
第1版()
专栏:

天津逮捕十五名木商业大奸商
有关木行的财产已由法院全部予以冻结
【本报讯】据新华社讯:天津市人民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在二十二日逮捕了诈骗巨额国家资财又拒不坦白的木业奸商十五人。其中有木商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大来木行经理王伟生,新华木行经理杜振华和祥森木行经理张云桥等。各行所有的财产已由天津市人民法院全部予以冻结;各犯已交法院审讯,将依法严惩。
天津木商业在解放前夕本已奄奄一息,大部木材被国民党匪帮抢去修碉堡。解放后,经人民政府贷款扶助,该业很快繁荣起来。不料各犯辜负人民的恩惠,三年来大量盗窃国家资财,危害国家军事工程,腐蚀国家干部,扰乱木材市场,隐匿敌产;在天津市展开工商界的反行贿、反偷税、反欺诈斗争后,又破坏坦白检举运动。根据检举、调查和初步审讯的材料,国家被盗骗去的资财非常巨大,盗骗的方法非常卑鄙无耻。如:一九五○年十月份,大来、新华、恒裕、同庆、德和生、祥森等木商和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签订合同,售给该所杨柳木一批。该奸商等于骗得定金九亿多元后,至今已经一年,除交付一部分木材敷衍塞责外,还欠交木材三百八十多立方公尺。各该奸商在此期间利用国家大量定金进行投机买卖,据祥森木行张云华供称,就用这样方法,他们赚得了为定金三倍以上的利润二十七亿多元。一九五一年初,新华、祥森等八家木商和钢铁局天津事务所签订合同,售与该所杉杆七千根。由于抬高标价,拖延交货,新华木行一家即赚非法利润二亿六千万元,其中有四家,实际并未参加交易,亦分得“利润”二千多万元。一九五零年修建某地军事工程时,大来、恒裕、祥森、同庆等木行出售木材,以劣货充优货,小尺寸木材冒充大尺寸木材,牟取暴利,使军事工程受到严重危害。永华木行经理周汝斌一贯贿赂干部,诈骗国家资财,一九五零年卖给山东建筑公司一批木材时,诈骗国家资财达六亿元。周犯经常兜揽存款、汇款,扰乱金融,一九五一年经营往来汇款达九十多亿元,全年付出黑利息六亿三千万元。
以上十五个大奸商被逮捕后,该业广大职工店员极为振奋,立即分别组织护厂队保证不损失一根木材。很多木行的工人连夜集会检举和控诉奸商们的种种罪行。新华木行职工检举资方的罪行已达一百四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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