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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后犯罪问题应引起重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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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0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酗酒后犯罪问题应引起重视
酗酒导致的犯罪案件增多,值得重视。据统计,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去年审结的案件中,酒后犯罪的占27%,其中酒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流氓罪的,竟占该类案件总数的80%。
酒后犯罪的特点,一是犯流氓和故意伤害罪的居多,这两类案件占酒后犯罪的76%;二是犯罪主体以青年为多数,去年该法院判处的酒后犯罪分子的年龄均在18—30岁之间;三是作案起因以酒后临时起意的突发性犯罪最为明显。如青工陈某在家饮酒过量,上厕所时与高某相撞,陈某先是高声叫骂,继而回家取出菜刀朝高某左臂、左手连砍两刀,造成对高某的伤害;四是危害性较大。如工人田某在饭馆饮酒过量后,偷开他人汽车,当即将路上行人撞倒。田为了逃避罪责竟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逃窜,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损坏汽车2部以及马车、自行车多辆。
酒后犯罪的原因很多。从犯罪主观方面分析,这些酒后犯罪分子大多思想空虚,视吃喝玩乐为人生追求,一味放纵自己的生活。有的犯罪分子还存在侥幸心理,错以为酒后犯罪会得到从轻处理。盗窃犯李某在庭审中就几次申辩自己是喝多了酒后闯到别人家行窃,以此为由请法院从轻处罚。从犯罪客观原因来看,当前,某些厂矿企业只注意抓生产,忽视了对职工特别是青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一些人业余时间无所事事,借酒消磨光阴。据一犯罪分子交待:“我们单位职工酗酒成风,有时一天喝三顿,醉了就打架动刀子。”另一方面,有些饭店、酒馆制度不严,虽然店中挂着禁止酗酒的牌子,实际上却无人管理。
鉴于上述情况,我认为全社会都要对酗酒导致犯罪的问题加以重视,深化普法教育,对饭店、酒馆加强管理,刹住酒后犯罪的增长趋势。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贾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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