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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医药公司在贪污分子把持下变成投机倒把机构 经理罗惠春堕入资产阶级泥坑 人民政府已把他撤职将依法办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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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5
第2版()
专栏: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

东北医药公司在贪污分子把持下变成投机倒把机构
经理罗惠春堕入资产阶级泥坑
人民政府已把他撤职将依法办理
国营中国医药公司副经理兼东北区医药公司经理罗惠春,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经不起资产阶级的进攻,堕落到勾结私商、贪污受贿的污泥坑中,给国家的医药卫生事业,造成极大损害。罗犯现在已被撤职,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办理。
罗惠春十二岁参加革命,至今已经二十一年了。他经过了异常艰苦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经过了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并在战争中负了荣誉的伤。一九四八年他由部队转入地方工作时,党和人民十分珍贵他对革命的贡献,曾颁给“保持荣誉”的纪念章。但是罗惠春没有珍惜自己的光荣,刚到大连,就在资产阶级腐朽的豪华生活面前迷惘起来,也想“阔气”和享受一番,很快地就把共产党员应有的艰苦朴素作风抛弃在脑后了。他被派到医药公司担任经理后,公司的采办科有个副科长叫王培安(是刚混进党里来的投机分子),看出了罗的弱点,每次外出采买回来,总顺带着给罗“经理”买点礼物——笔啦,表啦,吃喝穿戴的新鲜物件啦。罗惠春身为国营企业的经理,而且是一个共产党员,不但不追问这些东西是怎样来的,加以拒绝、制止、批评和纠正。反在王培安的逢迎吹嘘中感到“舒服”,不久便把王培安当成好干部,引为心腹了。久而久之,罗惠春就和王培安勾结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窃盗国家财产,贪污浪费,无所不为,完全毁弃了自己的光荣历史,走上了背叛祖国、背叛党的罪恶道路。
一九四九年,东北全区刚刚解放不久,解放战争还在祖国广大地区激烈进行,国家财政是很困难的。关怀人民健康的人民政府,从那样严重的财政状况中,抽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来举办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但罗惠春等贪污分子,为了达到他们肮脏的目的,竟把国家用以发展人民医药卫生事业的经费,一次就用“损失”的名义偷窃出十二亿元(东北币),和私商天兴隆号勾结作投机买卖。国家禁止私商运木材进关,他们却用公家的名义捣运木材去天津,投机倒把,从中渔利。当时军运繁忙,要不到车皮,他们便私佩解放军帽徽、胸章,冒充军运,武装走私,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的威信。
从这一次开始,罗惠春同贪污分子王培安,便越来越厉害地、一天天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了。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到第二年十一月短短一年中,罗惠春先后挪用公款二十多次,计东北币二十六亿四千多万元。他们从大连等地捣运汽车、汽油到沈阳,为了偷漏国税,把医药公司汽车上的牌照冒挂在新买来的汽车上。他们使东北医药公司完全变成了一个投机倒把的机构。他们从投机取巧、偷漏国税的勾当中,获得了东北币四十五亿五千万元的“利润”。这些鬼把戏是披着“机关生产”的外衣演出的。他们先把国家的财产,改头换面的变成“小公家”的财产;然后,再把“小公家”的财产用各种手段窃为己有。在这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东北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检查的结果,这样巨大的财富,经他们请客、送礼并用“干部补助”(他们都是薪金制)等等名义,吞侵窃取得剩下两亿元(东北币)了。
罗惠春等贪污分子,是用各种可耻的手段盗窃国家财产的。除了前面说过的侵夺、挪用公款,同私商勾结在一起作非法生意外,还经常“借”国家发给医药公司的经费,作他们的卑污勾当。有一次就“借”了东北币七亿五千万元,交给私商作投机生意,赚的钱都归了他的“小家底”;后又私自出卖了九亿六千八百多万元(东北币)的国家物资,也归入“小家务”。为了骗取国家的财产,一九五○年冬,罗惠春亲派副经理去天津制造假单据,用私商名义把原价八百九十三亿元的“爱克司光机”,改为二千一百零五亿元,企图向国家多领一千二百一十二亿元东北币;因财政部认为价钱太高,只发给了一千七百零三亿,就是这样,也多领了国家八百一十亿元东北币。
罗惠春并不是不知道这样作是犯罪行为。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丑恶,满足可耻的私欲,对上极尽逢迎吹拍、“送礼”拉扯的能事,对内聚集了一小撮气味相投的分子通统作弊;并且在领导工作中,实行专横的家长统治。为了讨好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医药公司曾先后给卫生部开过东北币三百八十二亿元的假发票,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还任听卫生部用“修防空洞”、“修礼堂”等等名义,随便提款一百三十八亿元东北币。罗惠春到处送礼、拉拢,东北卫生部从王斌部长到好几个处长,他都送了礼。他还把“礼物”一直送到中央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处。正派的干部被他排斥,正确的工作意见被他压制,那些投合逢迎的人却被他认为好干部。他把大贪污犯王培安引为心腹。工作中一贯不负责任,平素善于逢迎的李晓东,只一年半的工夫,便被他由科长提升为副经理(李也是一个接受私商贿赂,有贪污浪费行为的分子)。私商祝景华是国民党员,竟被罗惠春拉来担任了医药公司的器械部主任。祝景华一面在医药公司里当“主任”,一面还在家里开着自己的商店,他把自家卖不出去的破烂冷货,高价钱卖给公司;又利用他的职位,经常给自家商店拉生意。领着国家的薪俸,作着自己的买卖,一身二任,真是方便。由于罗惠春无原则地使用和提拔干部,有好几个省、市医药公司的经理都是不称职的人。
罗惠春已经完全被资产阶级腐烂的生活方式所同化。在他的身上很难找出一个革命者、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应有的艰苦朴素作风的影子了。他同私商来往中,作出低三下四的样子,惟恐没有“礼貌”。他惊人地挥霍浪费,还嫌“派头”不足;用国家的财产,任奸商侵吞、盗窃,仍感不够“朋友”。从外地来到沈阳同他作买卖的大奸商,他请他们住最好的旅馆,坐最漂亮的汽车,吃最名贵的酒饭,看戏、跳舞、逛名胜,真是无所不至。一个大奸商来沈阳时,罗惠春光招待费就用去二千二百六十万元人民币。因为罗惠春等接受了这个大奸商的贿赂,奸商便明目张胆地用坏货抵好货,迟交拖欠等等无赖手段,窃夺国家财产。只在一项微不足道的交易中,就使国家损失人民币一亿八千万元;至今还有四十多亿元的货物拖欠未交,这实际上就是把国家的钱送大奸商作资金,让他用国家的钱在市场上投机倒把,返回来破坏国家经济和金融物价。
因为罗惠春有严重的贪污、浪费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使整个医药公司充满了污浊。贪污、浪费、任意挪用公款成了风气。科长级以上的负责工作人员,大部分贪污、受贿。前副经理刘平把公款十亿元东北币“借”给私商,自己吃“利息”。公司里任意挥霍、请客、送礼的钱有好些报销在“差旅费”中。贪污分子王培安采买时任意挥霍的钱,竟随便在买药品的“运费”中下了账。这个生孩子、那个娶老婆都有分外的“补助”;至于“借”公款买私物等等,那就更普遍了。
国家的财产是不许盗窃的,人民绝不容许这些罪犯逍遥法外。现在,人民政府已把罗惠春、王培安等贪污犯撤职,并将依法办理。 
 (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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