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浙江青田县高湖村农民协会干部 贪污浪费胜利果实应受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浙江青田县高湖村农民协会干部
贪污浪费胜利果实应受处分
编辑同志:浙江省青田县高湖村的农民协会,在土地改革中没收了地主的粮食、布匹、衣料等物资,约值一万斤大米。土地改革到现在不过九个月,农民协会就有了不少的亏空,目前连晚上开会买腊烛的钱也付不出来。据我了解,农民协会主任季岩妹过去是国民党员,副主任季汉东过去是三青团员。所有没收的布匹、衣裳、农具,已被季岩妹贪污了;没收的茶子(可以榨油)有二十多担,有的已经烂掉,有的就根本没有从山上摘回来,完全浪费了。这样,价值一万斤大米的胜利果实就糊里糊涂地化为乌有了。现在季岩妹虽已被农民撤换,但没有查办。我觉得,有关领导部门应该迅速处理这件事。
  何琼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