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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次仲裁人才流动争议案 孙铁民辞职受阻 仲裁庭开庭裁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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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2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沈阳首次仲裁人才流动争议案
孙铁民辞职受阻 仲裁庭开庭裁决
据新华社沈阳5月11日电 (通讯员李爱萍、孙家健)沈阳市处理人才流动争议的最高权力机构——沈阳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5月10日下午第一次行使法律权力,对孙铁民辞职到乡镇创办企业一案作出裁决。
今年3月,原沈阳市第三微电机厂办公室主任孙铁民,征得于洪区陵东乡政府的同意,准备在此地创办一个为农民服务的“四明书社”,经营图书、杂志、报纸及文具纸张。随后,他多次向原单位领导提出调动工作直至辞职的申请,均未得到批准。4月21日,孙铁民向沈阳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沈阳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详细的调查,于5月10日开庭审理了这起人才流动争议案。由于沈阳市第三微电机厂接到仲裁通知后未派代表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仲裁,首席仲裁员作出裁决:应诉方沈阳市第三微电机厂应对申诉人孙铁民按辞职处理,并将其档案及出厂手续转入沈阳市人才流动中心,孙铁民由市人才流动中心办理录用和转介手续,孙铁民向原单位交纳300元培训费用。这是终审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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