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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名誉会长之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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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论名誉会长之类
姚业涌
日前参加某研究会成立大会,一位笔者熟悉的领导同志被推举当上了名誉会长。这几年诸如此类的职务,他已兼任不少,深感伤脑筋。
名誉会长之类,重在名誉,当属虚职。然而让谁挂名,却大有讲究。出任者不外三类人:一是任要职的;二是名人,即知名度高的;三是能捐赠拨款的。据说,有了这样的头面人物挂职,话好说,事好办,该团体或组织就有了靠山,就能在社会上“叫得响了”。这似乎有些道理。一个团体或一个组织,如确系需要,选一名或几名合适的名誉负责人,无可厚非。但是也有不太正常的:对挂职者之“格”,要求越来越高,甚至跑到中央去请;生拉硬扯,搞“拉郎配”;更有甚者,以此拉大旗作虎皮。
虚名过多,终究不是好事。94岁高龄的叶圣陶先生生前在谈及老年的苦恼时,把虚职太多视为苦恼之一。他认为,当名誉会长、名誉顾问之类,大可不必。因为徒有其名,做不出贡献,尽不到职责,倒平添苦恼。如此说来,这类事还是从简或从免为好。
为开展工作计,各类研究会尽管创办,名誉会长也尽可物色,只是不要脱离实际地去搞一些有名无实的花样,而兼任虚职过多者,也不妨拿出一点勇气,来一个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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