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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丹第五轮边界会谈签署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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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国不丹第五轮边界会谈签署联合公报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中国、不丹第五轮边界会谈联合公报今晚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
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1988年5月10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和不丹之间第五轮边界会谈。中国代表团团长为外交部副部长刘述卿,不丹王国代表团团长为贸易和工业部副大臣奥姆·普拉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会见不丹代表团。奥姆·普拉丹副大臣向李鹏总理转达了不丹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陛下对李鹏总理和其他中国领导人的良好祝愿和问候。李鹏总理请副大臣转达中国领导人对不丹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陛下的良好祝愿和问候。不丹代表团还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钱其琛。
第五轮会谈是在十分亲切、友好和合作的气氛中进行的。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就解决边界问题的指导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信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二)平等相待、友好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以求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三)既考虑基于传统、习惯、使用和行政管辖的有关历史背景,又照顾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和两国的国家利益;(四)在边界问题最后解决之前,保持边境安宁,维持1959年3月以前的边界现状,不以单方面行动或使用武力改变边界现状。
双方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就划定中不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重申了保持一条和平友好边界的愿望,并表示决心作出一切努力,争取早日划定边界。双方对会谈的结果表示满意。
两国代表团就共同感兴趣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认为这是有益的。双方还通报了各自国家为经济发展所作的努力,并赞扬对方取得的成就。
双方同意,第六轮会谈将于1989年在廷布举行,会谈的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不丹代表团对在中国期间受到的热烈的欢迎和盛情的款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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