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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率先经营海外房地产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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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5
第1版(要闻)
专栏: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率先经营海外房地产业
本报讯 本报记者戴玉庆、经济日报记者毛铁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采取灵活的经营措施,率先进入海外房地产业,两年多来,在香港、美国、加拿大等地独资或合资共购置境外企业11处。该公司投资建成的香港大埔道太子中心及北角明苑中心的商业楼宇和住宅均已售出,获得了较为理想的收益。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创建初期主要任务是开发深圳的房地产和其他经济设施。随着特区经济开发工作日渐成熟,该公司及时把触角伸向海外。在掌握了准确的市场信息之后,他们积极开拓海外房地产业务,选择的项目均为适销对路的中低档建筑。
该公司在发展海外房地产业务中,努力学习按国际惯例办事,特别注重遵照价值规律开展工作。在投资兴建香港大埔道太子中心过程中,该公司业务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学习并掌握了香港的土地政策和房地产法规,以及有关的金融知识。他们一是依法向香港政府申请,扩大了建筑面积,变原来只能盖一幢楼为可同时建造两幢16层的楼宇;二是按照国际金融业惯例先向外资银行贷款买下太子中心土地,随后又把土地抵押给其他银行,获得了一笔可观的透支款,筹集了建设投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展海外房地产业务还带动了国内建材工业的外向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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