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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信息技术发展政策要点 以市场和效益为目标发展信息技术商品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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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5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务院批准信息技术发展政策要点
以市场和效益为目标发展信息技术商品生产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国家科委等部门制定的信息技术发展政策要点,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新制定的信息技术发展政策要点认为,信息技术是当代世界商品经济发展中的最活跃的生产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业和服务业的效率,促进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大任务。
《要点》指出:我国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但是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长期不足,人才紧缺,技术手段落后,研究开发与生产严重脱节,多数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低,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尚未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
《要点》提出,必须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分析世界潮流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规律和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特点,探求新的出路。
《要点》着重阐明信息技术发展的总体政策。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以市场和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的商品生产;在国际竞争的环境中,我国的信息技术和产业要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引进适合国情的先进技术,采用质优价廉的国外元器件、零部件以至部分系统,大幅度提高信息产业出口创汇能力。同时,要有选择地实行适当保护措施,做到既有利于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又有利于信息技术和产业自身的发展;选择信息技术和产业的优先发展领域,集中力量,快速推进。当前,我国信息技术的优先发展领域是:具有汉字处理功能的微型计算机和微型化小型计算机系统、数字程控交换、光纤通信和卫星通信技术及设备、硅模拟集成电路、硅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技术、软件工程化技术等;要统筹兼顾,做到微电子、通信、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的协调发展;实现信息产业的规模经济和生产合理化。在一定期限内,国家在税收、信贷、折旧等方面对信息产业中的企业和企业集团,采取特别的和健全的优惠政策;要加强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动技术创新。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分为面向现实和面向未来两个层次。前者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主战场,与产业紧密相连;后者的研究开发要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超高速集成电路、综合业务数字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重要领域建立必要的技术储备。
《要点》提出,要将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要点》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提高信息产业出口创汇能力;鼓励顶替进口,普及信息技术知识;加强人才培养;正确处理信息共享与安全保密的关系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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