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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溪县委会严重丧失阶级立场 江西省委给以“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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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6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金溪县委会严重丧失阶级立场
江西省委给以“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处分
编者按:中共江西省金溪县委及部分党员堕落蜕化的严重事件,又一次说明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可以使我们党的一个县级领导机关变为腐化集团。这是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同时,这也再一次告诉我们,必须坚决和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进行无情的斗争,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
金溪县委会及其部分党员的错误发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中共抚州地委和中共江西省委也应负一定责任,应进行检讨。
各地党的组织和党员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继续保持并发扬党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彻底地划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党的战斗力,巩固党的组织。中共江西金溪县委会及部分党员由于在革命胜利后产生了严重的骄傲松懈、轻敌麻痹思想,以致造成贪污浪费,丧失立场,敌我不分的严重错误,使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受到难以估计的损失。中共江西省委员会为了严肃党的纪律,挽回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已决定给金溪县委以“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的处分,撤换县委书记王炳田、县委委员杨建中,并开除他们的党籍,建议政府将县长杨建中撤职法办。其他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也分别给予处分: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孙化林在党内给以撤销县委委员的处分,并建议政府给以处分;县委委员宣传部长张士引,给予当众警告处分;前一区区委书记周云泰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处以极刑;县人民政府秘书兼财政科长赵建业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建议人民政府撤销其职务,并送司法机关予以严惩;城关区区委书记李洪给予撤销工作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区委书记王治国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其他逃亡的贪污犯、党员干部,如杜松岩、李春华、李振、于恩稚、郭顺等均开除党籍,并建议政府追捕归案法办;另有一区区长杜捷三,派出所长曹德彦,过去处分过轻现在又未能改正错误者,应重新予以严格处分。江西省人民政府已决定给县长杨建中以撤职的处分,并送人民法院处理;给县人民政府秘书兼财政科长赵建业以撤职处分,并送人民法院法办;给公安局长孙化林以记过处分。
金溪县委书记王炳田,县委委员杨建中在一九四九年八月到一九五一年五月的一段工作时间内,虽曾作了不少工作,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他们居功自傲,无组织无纪律,因而发生了严重的错误。他们不坚决执行江西省委关于充分发动群众坚决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的指示,以致这个县的群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真正发动起来,地主阶级得以进行反攻,特务土匪进行破坏活动,群众和干部被特务土匪杀害的约有一百人左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在处理群众灾荒问题时,他们不遵照上级指示积极领导群众节约备荒,另搞一套,引起群众不满,以致部分群众被反革命分子煽动,而发生了请愿、抢粮等事件。
金溪县委会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县委书记王炳田,长期坐在机关里,忙于琐碎事务,不仅不能及时了解下面工作中的问题,甚至在发现严重问题后,仍抱着官僚主义的态度,不作处理。如一九五零年春,一区长兴乡三个村的部分群众在特务匪徒煽动下,曾抢劫贸易公司的食盐。抚州地委和抚州专署闻讯后,立即组织调查组去调查,并派专署副专员亲自前往处理;同时电令县长杨建中迅速前往共同处理这一事件。杨建中下去了一天,未见副专员的面就回县了。
由于金溪县委领导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干部中间的贪污腐化倾向以及其他非法行为便迅速发展起来。金溪县政府前粮食局局长杜松岩,贪污金子九两,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原金溪县人民政府秘书兼财政科长赵建业利用职权,三次主谋集体贪污,共贪污二亿二千万元。事发后,赵建业还资助贪污分子逃跑,并教唆被扣押的贪污分子聂子俊(加工米厂副经理)拒不坦白。前区委书记王治国,贪污金戒指两个,表一只,并吸食毒品和敲诈群众。原一区区委书记周云泰,还有反革命行为。
金溪县委本身也有动用公粮以及其他的非法行为。入城不久,金溪县委便动用一部分公粮(缴获粮),开办一座加工米厂,派粮食局长杜松岩运米去上海出卖,曾先后在上海及本地卖出大米一百一十四万八千多斤。专署虽曾三令五申地制止这种非法行为,但金溪县委不理,直到一九五○年年底才停止这种非法行为。而且金溪县各机关长期没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县人民政府秘书都可以随便批条子领款、借款,甚至有很多条子不注明款项用途,便予以报销。据账面检查,仅县人民政府机关一年来就浪费了一亿元之多。干部在结婚时大肆铺张,县委规定干部结婚者每人发给结婚费四十万元,但一般干部结婚都摆酒席四桌到八桌不等,超过了应发的钱就向机关报销。杨建中一人,就报销了结婚费二百四十多万元。
金溪县某些党员干部在男女关系方面也犯了堕落腐化,敌我不分的严重错误。金溪县委对此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给以各种“照顾”。以致在金溪县结婚的十二个干部中,就有七人和地主成份的或其父兄有政治嫌疑的女人结婚。杨建中和地主妇女结婚后,因为群众向他岳父家进行清算斗争,他就表示不满。杨建中还把他女人的姐夫——原已被洗刷的教员,介绍为小学教员;又把给他介绍老婆的教育科员桂苍山私自提升为督学,并拟提升为教育科长,甚至还要介绍桂苍山入党(未成)。而桂苍山却是一个帮会头子,曾当过伪反共自卫连副连长,有过反革命活动。公安局股长康有恒也把他老婆的哥哥(反革命嫌疑犯)擅自释放。公安局长孙化林的老婆串通康有恒三次给地主开通行证,孙化林事后知道了,也不处理。
金溪县委产生这些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县委书记王炳田和县委委员、县长杨建中在革命胜利后产生了严重的骄傲松懈、轻敌麻痹思想,其他县委委员则存在着严重的自由主义,对于王炳田、杨建中的错误思想和作风,并没有展开严肃的思想斗争,更没有及时向抚州地委报告。这样就使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成了金溪县委会内部的主导思想;另一方面,少数破坏分子乘机混入金溪县党的组织,进行腐蚀活动,结果,金溪县委和部分党员就发生了严重的错误。
中共江西省委为严肃党的纪律,教育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布了关于金溪县委会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除对金溪县委及各违犯党纪的人员进行处分外,同时指示抚州地委亦应作深刻的检讨,并向江西省委作书面报告。同时江西省委指示各级党委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应将省委关于金溪县委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及有关文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并联系检查自己的思想,大胆揭发贪污浪费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彻底纠正各种类似的不良倾向,以纯洁党的战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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