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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处流通渠道的“扒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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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7
第1版(要闻)
专栏:

依法惩处流通渠道的“扒手”
本报评论员
农用生产资料涨价过猛,直接损害农民利益,严重危及农业生产。这种倾向,已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人们不禁要问:价格到底是怎么涨上去的?北京查处的这起非法倒卖农用地膜案件,作出了一些回答。请看,区区几吨农膜,经过七个环节,倒了六次手,还没到农民手里,可价格已经从每吨5250元涨到8500元了。按出厂价算,涨了61.9%;按零售牌价算,也涨了45.4%。涨的幅度实在够邪乎的!照这种倒法、涨法,农民的地还有法儿种吗?
看来,要刹住乱涨价的歪风,先得依法惩处混迹于流通渠道中那些“二传手”里的“扒手”。
流通渠道也同排球赛场一样少不了“二传手”。没有二传手,流通不起来。但是,像西山农工商公司和华云商社这样的“二传手”,纯属“雁过拔毛”,他们干的是“扒手”的勾当。农膜的价格主要是由他们抬上去的。西山农工商公司的做法尤为恶劣。他们以“自用”为名,购进国家计划平价供应的农膜,转手加价倒卖,神不知鬼不觉地来了个“平转议”,打着为农业服务的旗号牟私利。据了解,许多国家平价供应的农用生产资料,都是通过五花八门的“公司”或个人之手,转变为“计划外议价”商品的。有关部门应当赶快想办法堵塞这种漏洞。
非法倒卖,应该严肃查处;合法流转,是否就无可挑剔?以这几吨农膜为例,在西山农工商公司之前的四次转手,难道都缺一不可吗?过一道手,就要加一次价,那么能不能砍掉一二个环节呢?“二传手”,讲的是“一传到位”,搞流通,也要减少流通环节。建议经营农用生产资料的部门,都能以改革的精神,检查一下原有的规章制度,下决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比起一些情节严重的案件来,这起非法倒卖农膜案件算不得什么大案,但它反映出的是一个大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揭露、报道这方面的情况。希望广大群众和我们一起努力,共同与乱涨价的歪风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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