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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岂能叫作“非法着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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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这岂能叫作“非法着装”?
二月二日,我到吉林长春市出差,被长春火车站治安人员无端罚款二十元。我追问罚款缘由,回答是穿了军用棉大衣,在长春属非法着装。我再三申辩,这件军大衣是在家乡商店购买的,但治安人员仍坚持:不交钱就扣大衣。因气候寒冷又急于办公事,我只好认罚。其实,我穿的军大衣是解放军三五四○工厂生产的民用品,经解放军总后勤部及地方有关部门批准后在社会上销售的。长春火车站治安人员乱罚款的做法应予制止。
河北兴隆县罐头厂
韩巨生(口述) 郑立军(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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