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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坛的巨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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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7
第8版(副刊)
专栏:

美国文坛的巨人
冯亦代
三联出版社选择《爱默森文选》为《美国文化丛书》的领衔之作,是很有眼力的。从某种意义上讲,R·W·爱默森是了解美国文化的一把钥匙。他于1837年在麻省剑桥城大学生联谊会发表题为《美国的哲人》的演说,第一次说出了“我们依赖别人的日子,对于其他国土的学识悠长的学习时期,将近结束了”的话,从此结束了美国文学从属于英国文学的历史。他在1832年曾漫游欧洲,与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及历史家卡莱尔相友善,深受他们的启发,回国后即以欧洲浪漫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发言人自居,并成为美国文艺复兴(1835—1865)运动的领袖,对梭罗、惠特曼、霍桑及狄更生等人起了影响。他是美国超验主义文学运动的领导人,他相信在揭示真理时,内在的洞察力优于逻辑的经验,认为人类只有通过一己的灵魂探索,才能获得解放。
爱默森是以美国的文学家兼思想家而闻名于世的。他1803年生于波士顿的一个清教徒牧师的家庭,自幼即养成耽于读书和独立思考的习性。后毕业于哈佛神学院,26岁时任基督教一位论派牧师,开始布道,不久即对一己的宗教信仰及传道事业发生怀疑,公开反对把耶稣基督神化,致被逐出教门。1834年自欧洲返国后即定居康考德。1836年《论自然》出版,内容是浪漫主义信条的概括,为爱默森阐述理想主义的重要著作,他的后期作品中表达的思想都渊源于此书。
在爱默森的挚友中,有一位女作家的父亲勃隆森·阿尔柯特,他们两人对当时统治美国教会的加尔文教派清教徒的教义同表不满,而且爱默森深慕勃隆森之富于哲学思想,所以在定居康考德后,与勃隆森时相顾从,相互切磋,终成好友,并以兄弟相待,生活上不分彼此。勃隆森极为推崇爱默森,甚至以自己心血凝结的精神心理学手稿就教于爱默森。爱默森对手稿的评价很高,推荐给许多作家朋友阅读。据女传记作家玛德隆·比德尔所写《阿尔柯特家史》中所记,爱默森《论自然》一书的主题,便是出于勃隆森的思想。至于这一思想的光芒,一经爱默森的生花妙笔,成为美国文化传统中的一股可贵精神力量,则非勃隆森始料所及。
勃隆森的大女儿路易莎·楣因写《小妇人》一书成名,曾就读于爱默森,对这位老师十分倾倒。随着时日的飞逝,她对爱默森产生了爱慕之心,但两人年龄相差30岁,形同父女,所以路易莎·楣不敢表白。但在她所写小说中,经常以年龄悬殊而情意相投的男女间故事为题材,聊以抒发她难以告人的柔情。路易莎·楣终身不谈婚姻,虽因身负家庭生活重担,不得不如此,因为她的父亲勃隆森是个耽于空想不事生产的人,而她心底埋藏的一片痴情,也非谓无因。这可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件令人徒呼负负的韵事。
爱默森自1820年在哈佛读书时,即开始记日记,终身不辍,内容大都成为他写论文及诗歌的根据。他的主要著作有《论文集》两卷,于1841年及1844年出版,为他打下世界声誉的基础。此外,有《诗集》两卷(1846)和《五月节》(1867),使他登上美国的诗坛,成为重要的诗人。他一生最成熟的著作是《人生的行为》(1860),全面阐述了他人文主义的思想。他在政治上赞成废除奴隶制并支持联邦政府。南北战争开始,从事清谈空想的超验主义者不得不面对现实,卷入于内战风云之中。
《爱默森文选》系译者张爱玲自《爱默森集》中选出。《爱默森集》由美国现代著名文学家马克·范·道伦汇集爱默森的论文、诗歌及日记编选而成,是60年代在美国读书界颇负声誉的一本选集。张爱玲的译文首重信达,而不求流畅,所以读时是要花一番气力的;虽然张氏自己的作品,文字清新,读来似行云流水,十分隽永。这就看出一位创作家与翻译家的区别来了,盖翻译不如创作那样可以自由发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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