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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资金使用发生重大变化 将投放七亿元用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联合开发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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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扶贫资金使用发生重大变化
将投放七亿元用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联合开发项目
本报南京电 新华社记者赵明、本报记者陈健报道:从198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将新增扶持贫困县县办企业贷款7亿元,这笔资金不再由贫困地区单方面使用而将集中用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联合开发的项目。这标志着我国扶贫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不久前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和最近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出的文件表明,这项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贷款主要用于帮助贫困县办企业,开发资源,增加财源,逐步扭转县财政吃补贴的困难局面,增强贫困县自力更生的经济实力,使千家万户的脱贫与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相一致。这项新增的专项贷款不再层层均分、由贫困地区单方面使用,将充分利用发达地区的技术、人才、经验和信息等资源,集中用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合办的项目,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其中一部分贷款将直接交发达地区的承包企业和开发者在贫困地区使用。
据悉,新增的7亿元贷款中,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安排和管理的有4亿元,月息为千分之三,贷款期一般3年;由中国工商银行安排的有3亿元,贷款利率按中国工商银行技术改造贷款的同期限规定利率下浮百分之二十。两行安排的7亿元贷款均将集中用于投资小、见效快、能充分发挥联合双方优势、产品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经济的区域性龙头骨干项目;改造和扩建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老企业,发达地区产品的转移和零部件扩散以及出口创汇产品。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新增这笔专项贷款是国家扶贫总格局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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