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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请记住你的社会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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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记者来信

出版者,请记住你的社会责任
5月8日(星期日),我去太原市逛小书摊。在迎泽大街一家小书摊前,只见两个十八九岁的姑娘一边嚼着面包,一边在看一本翻译小说。这是首都某家出版社出版的。书一打开,就令人作呕,看不下去。山西出版界的一位朋友告诉我:这本书流入太原5000套(一套上下两册),每套黑市售价15元至20元。
在新建南路一家小书店门前,挂着一幅广告画,一个男士抱着一个几乎全裸的女人。这是为一本翻译小说作宣传的,上面赫然写着大字:“这是一位外国情欲作家的作品……”
在并州南路、解放北路、尖草坪、万百林等地方的小书摊上,在出售(或借阅)一些翻译或港台小说。书中主角大都是堕落的歌星、影星、流氓、赌徒、酒鬼、凶手、歹徒、妓女、强盗、富翁等。其中一本书的“内容介绍”中说:“……全书文笔流畅,情节迭宕,悬念层出,作者没有避讳易遭诋毁的性爱描写,因为充满高尚情操的性爱本身也‘令人震撼,令人销魂’……”在另一本翻译小说中,竟有大段大段甚至整页整页的不堪入目的描写。我怀疑在“内容介绍”中所说:“有助于我国读者更进一步认识资本主义腐朽、堕落的一面”,是出版者的意图呢,还是别的什么?
我们提倡中外文化交流,翻译介绍外国好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欣赏消遣,借以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发展我国的文学艺术事业。总的说,翻译介绍外国的文艺作品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广大读者多方面的精神食粮的需要。但是,在翻译介绍国外文艺作品中,确也有另外一种情形,那就是单纯追求金钱,把不少国外的“畅销书”不加选择地翻译过来,变着法儿挣钱。不知道我们的翻译家、出版家想没有想到我国青少年读者的承受能力?想没有想到在“暴露”的同时产生的不良后果?想没有想到有些翻译小说的基调、情节等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
5月10日,记者来到山西省临汾市,又去逛小书摊。这儿除了上边的那些书应有尽有外,还多了一些花样。小书摊前贴满招徕读者的大幅广告。“幽幽深谷,少男少女,爱火炽烧,偷尝禁果,色狼窥随,贞女失节”是为《××文艺》的一篇作品作宣传。“夫妻性冷漠,寻找婚外恋,江边草地,幽会野合”这是为一本杂志的一篇小说吹嘘的。这些杂志,不少是标有“青年”字样的文学(或文艺)期刊,封面有半裸的女人,粗俗不堪,画技拙劣。顺手翻翻,千篇一律,内容荒诞,情节离奇,甚至相互抄袭。临汾市的同志告诉我,这类杂志一本售价一元至几元,销得很快。书刊贩子有一个地下发行渠道,进得快,销得快,效率高。
我们呼吁,出版者,请记住你们的社会责任。“只要能挣钱,后果不去管”是绝不应当的。大量的低级庸俗甚至下流淫秽的书刊充斥市面,十分令人担忧。山西省一位社会科学家对记者说:现在又该说“救救孩子”了。
本报记者 王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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