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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容许横行霸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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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19
第1版(要闻)
专栏:

绝不容许横行霸道
本报评论员
近几天,首都新闻单位关于京石公路绑架案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震惊和愤慨。保定地区交通局长周志远及其儿子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首都绑架执行公务的女收款员,真是无法无天、骇人听闻!
人们不禁要问:
周志远为什么敢这样做?难道这是偶然的吗?
周志远在并非他所管辖的路段尚且如此跋扈,那么在他有职有权的保定地区不是更可以为所欲为吗?
他们一大家子在假日里乘公家的车长驱数百里到北京来,有何贵干?难道是为公而来吗?
在没有查清有关事实之前,我们不急于下结论。但是从周志远在京石公路上演出的那恶劣的一幕,已足见其倚仗权势横行霸道到了何等地步。
值得注意的是,像周志远这样的人物并不是个别的。在一些地方的交通、公安、工商、税务、水电、房管等部门中,确有一些人,手中有了不大不小的权,便忘乎所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称王称霸,图谋私利,肆意妄为。远的不说,翻翻最近的报纸,就不难找到这样的事例。
例如,厦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黄文明,因为对他老婆的工作调动不满,便利用职权两次切断工地基建用水,造成国家损失18万多元。
又如,深圳南头区工商管理分局副局长陈世甫,在执行公务中,胆大妄为,非法搜查他人之家,打骂群众。他伙同财务人员大肆贪污工商管理费、罚没款等,变卖走私物品及赃物,中饱私囊。他还利用职权安排其亲属工作和无牌非法经商,独占肉食市场,群众称之为“南霸天”。
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败坏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义愤,是完全正当的。几年来我们确实惩处了一批民愤很大、影响极坏的弄权渎职者。但是总的来看,对这类丑恶行径的斗争还不够有力,很多所谓“严肃处理”其实并不严肃,或以党纪处分取代应有的政纪、法纪处分,或重罪轻判,或不了了之。这就助长了那些倚权仗势为非作歹的人的气焰,而使正直善良的人们寒心。
一些同志很注意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的最好办法,并不是禁止人们去揭露这些丑恶行径,而是依照党纪、政纪、国法坚决惩办党政机关中那些贪赃枉法、横行霸道的人。我们的党政干部队伍所缺的绝不是数量,而是质量。我们的法制建设所缺的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要刹住党政机关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邪气,就必须认真严肃地执法。对那些该严办的违法违纪干部,不严办就不足以打击他们的蛮横气焰,不严办就不足以刹住那些愈演愈烈的歪风,不严办就不足以振奋正直的人们斗争的勇气,不严办就不足以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当然,“严办”也要依法,而当前对违法乱纪的干部的处理上主要倾向不是失之于严,而是失之于宽。
京石公路绑架案如何结案,人们正翘首以待。保定地区领导决定周志远停职检查是必要的,但这并不能代替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在北京犯的案,理应由北京市有关机关审理。此案主要责任者周志远称病住院,群众当中是有议论的。有胆量绑架人,就应当有勇气接受公安部门的传唤。躲是躲不过的,拖是拖不掉的。我们希望周志远明乎此理,有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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