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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努力塑造民警的良好形象——记“全国优秀公安局长”鱼耀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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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他努力塑造民警的良好形象
——记“全国优秀公安局长”鱼耀龙
陕西日报记者 张西明 本报记者 曹宏亮
去年6月,当鱼耀龙踏上去陕西省咸阳市的征途就任秦都公安分局局长的时候,这位来自边远小县的公安局长心里还不那么踏实:“能干得好吗?”
今年4月28日下午,鱼耀龙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乔石手中接过金光闪闪的奖状:他成了公安部命名的68名“全国优秀公安局长”中的一个。
其实鱼耀龙并非第一次“曝光”,他早以大力整肃地方治安秩序闻名陕西全省。1980年他被任命为长武县公安局局长。当时,正是公安系统恢复健全时期,局里大都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干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鱼耀龙到任后第一项措施是“三人工作两人干,抽出一人去训练”,对年轻干警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强化公安队伍素质。然后他建立起陕西全省公安系统中最早的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定出了考勤、考绩、考德、考能的全面标准,将全局的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派出所,再具体到每个人,最后根据各自的职守定出任务细目,全局上下各司其责。1982年,县政府一位局长通过城关派出所,私下为自己的一个儿子办了“农转非”,鱼耀龙得知后立即严肃处理了派出所的有关人员,并自己动手起草了将这个“城镇户口”退回农村的通知,后来他为此遭到诬告,使有关部门提名他作副县长候选人的报告落空,对此,他漠然处之,仍然“我行我素”。
鱼耀龙的辛勤工作终于有了成效。自他担任这个县的公安局长以来,该县刑事案件破获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发案数从1981年的201起下降到1986年的75起。他所在的公安局一跃成为省公安系统文明单位。
1987年6月,社会治安比较混乱的咸阳市调鱼耀龙出任该市秦都公安分局局长。“城市治安”作为一个新课题出现在他的面前。咸阳,西安的紧邻,又分为两个区,他只是其中一个区的公安局长。他逐一分析了咸阳的这些特点以后,仍然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素质作为基础来抓。他告诉全局干警,人民警察重点是为民、便民、利民,治安、破案等一切工作都要用这种思想来指导。他要求全体干警把“您好、谢谢”等文明用语习惯化、自然化,接待群众做到五部曲:一起立,二让坐,三倒水,四办事,五送出门。与此同时,他集中3个月对全体干警进行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刑法》等法律。到当年年底,群众给秦都区公安分局送来的锦旗达27面,表扬信47封。鱼耀龙上任前,该区发案率为咸阳市发案率总数的70%,现在降到24%以下。
鱼耀龙在基层公安局干了30多年,从农村到城市都有群众这样说:“警察都像鱼耀龙这样就好了!”鱼耀龙多次被各级领导部门记功,得过许多光荣称号和荣誉,但他说,只有一种评价才是对他的最高褒奖,那就是: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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