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违反对外索赔规定 贪图享受影响恶劣 国际招标公司领导受通报批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1
第1版(要闻)
专栏:

违反对外索赔规定 贪图享受影响恶劣
国际招标公司领导受通报批评
本报讯 最近,监察部协同经贸部检查处理了国际招标公司有关领导违反对外索赔规定,在为客户索取赔款过程中,企图要外商以“奔驰”轿车作赔供本单位使用的问题。
1985年5月,某部门使用国外贷款,委托国际招标公司进口一批设备,一外国公司中标并与其签订了合同。其中部分合同外商在执行中负有违约延期交货责任。国际招标公司去年派人与外商驻京办事处进行索赔谈判,并提出了赔偿金额。外商提出支付现金有困难,要求以家用电器或办公设备作赔,该公司未接受。经过一段时间谈判,外商又提出用一部轿车作赔,该公司谈判人经公司有关领导允准,表示可以接受,但要提供“奔驰”230至280型好车。外商提出可否将其驻京办事处的一部“奔驰”车长期借给该公司使用,该公司表示可以。后因外商提出需请示其主管部门后才能决定,谈判遂拖延下来。
国际招标公司有关领导在索赔过程中,企图要外商以高档轿车作赔供本单位使用,这种做法违反财政部关于索赔收入“供项目单位继续使用”的规定和国家《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也违背了公职人员应当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职守。尽管汽车没有到手,但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监察部和经贸部发现这一问题后,对国际招标公司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制止了这种错误做法。该公司领导已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改正了上述错误,按规定进行了索赔,并将索回款项交委托招标的部门。为严肃政纪,吸取教训,促使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决定对该公司有关领导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郭坚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