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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鼓励个人转租临街房办商业 增添三千营业网点政府未掏分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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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沈阳鼓励个人转租临街房办商业 增添三千营业网点政府未掏分文
新华社沈阳五月二十二日电(通讯员马维秋、记者刘荣)沈阳市政府鼓励个人依法转租临街公房,未花分文就增加了三千多个商业网点。
拥有三百万城市人口的沈阳市,商业网点稀少,但市内大部分主要街道的临街门市房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作为住宅或办公使用。沈阳市政府在目前城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政府一时拿不出大量资金营建第三产业用房的情况下,允许个人转租临街公房解决商业网点不足的矛盾。自一九八一年以来,沈阳市先后发布了八个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允许居住在临街民用公房内的住户将所租公房转租给单位或个人开办营业门点。转租人可以向营业者收取租金。
允许个人依法转租公房的政策深得人心,到今年初腾让门点的居民三千户,新辟营业房面积达五万多平方米。据市房产局结算,这些网点如果由国家出资开发约需二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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