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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要依循法律手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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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2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兼并要依循法律手续
企业兼并的作法,已经开始在一些地方实行。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兼并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发展优势企业消灭亏损企业,而且比企业破产较少社会震动。因此,有“兴起”之势。
但是,在兼并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各方面的注意。兼并过程实际上是个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过程,这里面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转移,也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之间的转移。资产所有权转移是个严肃的事情,因此,除了一般的慎重考虑和协商之外,还应注意执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企业是法人,必须按照法律办事。企业兼并,要经过法律的公证。总之,不仅要在行政手续上弄得清清楚楚,还要在法律程序上弄得确确实实。
如果我们现在不注意这一点,了草从事,那么有些兼并将来就有可能成为一桩难以了结的“公案”,带来很多麻烦。这反过来,不仅会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也会妨碍兼并本身的健康发展。这点,不可不作一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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