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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军和驻地调整经济关系 军民之间坚持互助互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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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某集团军和驻地调整经济关系
军民之间坚持互助互利
本报讯 某集团军和驻地河北省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等市县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在互助互利中调整军地军民之间的经济问题。
过去,这个集团军每年都要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无偿支援地方各项建设。同时,部队的许多战备工程设施和通信设施,也无偿委托驻地政府和群众义务维护。
随着商品经济冲击波的出现,军地双方都觉得这种无偿互助的关系不能顺应改革的发展,违背价值规律,不符合军地双方的实际和建设的需求。
在改革、发展中走出一条军地互助互利,重友谊、重团结、重经济效益的共建新路的重任,摆在军地双方领率机关面前。从前年开始,某集团军率先与驻地政府订立合同,定期给为部队担负护线和维护国防工程设施的民兵、群众发放合理的经济报酬。同时,部队聘请地方人员来部队教学和参加各项支援帮助活动的,也都协商付酬。部队在承担地方经济建设项目和任务时,也同地方协商,采取合理合法的有偿支援,收取一定报酬。在互助互利,有偿支援中,他们还正确处理“有偿”和“无偿”的关系,明确规定:对参加地方抢险救灾、捉拿罪犯等特殊任务,则坚决不收任何报酬。
两年多来,这个集团军各部队,通过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得到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收入,缓解了训练经费不足的问题。地方负责维护的线路和工程设施的事故发生率和破损率,通过有偿经济承包,也明显下降。实践证明,互助互利不仅使军地在经济上受益,而且也避免了许多纠纷,加强了军地之间相互理解和团结,调动了军地之间主动相互支援的积极性。
(李春元 张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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