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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正当防卫刺死流氓 检察机关依法律不予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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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杨建新正当防卫刺死流氓 检察机关依法律不予起诉
新华社长沙5月22日电(记者邹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检察院21日宣布,农村青年杨建新在保护女青年不受侮辱,自己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持刀自卫,刺伤流氓致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杨建新不予起诉。
今年19岁的杨建新,是城郊乡归义村农民。去年10月24日晚,他路过汨罗镇李家坪村坝口时,发现鱼思村的胡文华等6人对正在看电影的两名女青年进行调戏侮辱,便上前制止,遭到胡文华等一伙的毒打。胡文华将杨建新打倒在地,用右手卡住杨建新的喉咙,杨建新在挣扎中用身上带的水果刀刺向胡文华,使胡文华受伤。胡文华在被同伙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杨建新随即到市公安局报案。许多群众向政法机关写信,要求将杨建新释放。汨罗市检察院在复检和收集大量证据后认定,杨建新在刺伤致死胡文华的全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防卫状态,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杨建新不负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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