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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来函——对《批评应当实事求是》一文的回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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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来函——
对《批评应当实事求是》一文的回答
编者按:本报二月二十四日第五版刊登的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写的《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来信,对中国书法家协会编写、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生习字本》和重庆出版社、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编印、发行的《自学解难》丛书提出批评。之后,批评者和被批评者的单位及有关知情人纷纷给本报写信或到本报来访,对这篇来信各抒己见。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批评得对,问题比揭露出的更严重;一种认为批评失实了。下面刊登的是对《小学生习字本》有关问题的不同看法。谁说的更有道理,请读者自己鉴别。
我室所写的《名为书法竞赛实为推销图书》批评信见报后,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某些人写了《批评应当实事求是》的反批评文章,人民日报已转我室了。为了澄清事实,现将我室关于《小学生习字本》编写、发行的意见作如下说明:
一、对出版发行质量低劣的教材提出批评,正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去年以来,重庆出版社出版了这套以中国书法家协会名义主编的《小学生习字本》,质量低劣,不宜于小学生使用。为此,1987年5月14日,我室和初教司曾联名致函中国书法家协会,表明意见:“一、不向全国小学推荐;二、建议邀请书法专家对这套习字本进行审查修订,进一步提高质量。”但是,这套习字本的主编并未组织修订,就由重庆出版社出版80万套向全国发行。他们到处登广告,发消息,自封这套习字本为“小学生书法学习的最佳范本”,同时又蒙蔽一些单位联合举办“少年儿童书法习字竞赛”活动。他们在征稿启事中的一些规定,实际迫使参加习字竞赛的小学生必须购买这套习字本。这不是借书法竞赛之名,行推销图书之实吗!
小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对小学生进行基本训练的教材必须科学、严格、规范。作为国家教委负责教材审查、审定工作的中小学教材办公室,有责任对重庆出版社、中国书法家协会的这种错误行为提出必要的批评。如果我们发现质量低劣的教材出版发行,不批评不制止,那就是我们的失职。
二、为何说这套《小学生习字本》质量低劣?
按照教委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及其附件《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作为教材,第一,内容首先必须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学科的教学目标,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小学教学计划中规定了写字课,每周为一课时,要求学生“学会用铅笔、钢笔写字”。而这套习字本全套共20余册,显然负担过重。第二,教材的事实、材料要准确,语言文字要规范。这套习字本描红部分,许多字的笔画不均匀,弯弯曲曲。临帖部分有些字不端正,而且繁简混杂。所选范字有不少不规范、不准确,有些字明显失体和走样(见下图选自颜体本)。在我们提出意见后,不作修改就大量发行,是对少年儿童不负责的行为。
三、关于习字本的审定。
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协到处宣传“这套习字本经过专家、学者、著名书法家组成的审定委员会审定”。我们不知道这个审定委员会是怎样审定的,但我们知道,《小学生习字本》封底上所印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共14位,其中在国家教委工作的有4位,他们是李仲汉、武克、袁微子、南国芬。这4人在这套习字本出版前从未见过,更谈不上审定。更可笑的是,将武克写成伍克,李仲汉写成李中汉,以致武克不知道那上面的名字是指他。
四、关于这套习字本经我委初教司批准试行的问题。
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协一再说这套习字本是经过“国家教委初教司会同教材办研究同意试行的”。事实经过是:1985年8月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给国家教委写了一份《关于编写出版〈小学生习字课本〉的报告》,我委初教司和中小学教材办公室经过认真研究,由初教司复信说明:《小学生习字本》“可先作为试验教材在一定范围内试用,待一定时期取得经验后,再送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复信是在这套习字本编写前写的,只是同意编写试验。重庆出版社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某些人未经我室审定,大量出版并向全国发行,显然不符合原信的承诺和我委关于教材审查规定的。
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办公室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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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结构松散、比例失调、明显失体和走样的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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