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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 审计署在有关部门设置派出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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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26
第1版(要闻)
专栏:

经国务院同意
审计署在有关部门设置派出机构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国务院最近同意审计署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能源部、冶金部、化工部、机械电子部、航空航天部、纺织部、轻工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物资部、建设部、地矿部、商业部、经贸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外交部、文化部、卫生部、广播影视部、国家体委、海关总署、中国民航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设立审计局。
国务院为此事给审计署的批复说,审计局受审计署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以审计署领导为主。
国务院其他部门和金融、保险机构,由审计署负责审计。各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由审计署负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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