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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木材奸商郭松亭等四犯 诈骗国家资财四十九亿多元 济南市人民政府已把郭犯等逮捕法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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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31
第2版()
专栏:

济南市木材奸商郭松亭等四犯
诈骗国家资财四十九亿多元
济南市人民政府已把郭犯等逮捕法办
济南市奸商大森木厂经理郭松亭、森林木厂经理于亦璋、四合木厂经理王冠杰、义聚木厂经理芦惠亭等四犯,诈骗国家资财四十九亿多元。他们在工商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运动中,拒不坦白贿赂干部、诈骗国家资财等罪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已将上述四犯逮捕法办。
郭松亭在一九五○年,结识了济南市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以下简称煤建公司)经营处主任王守诺(已被逮捕)后,即不断请客、送礼,企图通过王守诺骗取国家资财。一九五一年五月间,因运输困难,木材不易进口,木价高贵。此时煤建公司存有大批木材。奸商郭松亭、于亦璋、芦惠亭等相互勾结,利用王守诺的关系,骗买木材十余万材。后来煤建公司又从东北运来一批质量低劣的东北松木和一部分段木。当时政府决定木材不准外卖,而奸商郭松亭等又贿赂王守诺,由王守诺私自批给大森木厂六千余材(实际拉去九千材),义聚木厂二千余材。这批段木每材较原价还低二百五十元。大森、森林、四合、义聚等木厂自一九五○年十一月至一九五一年五月,共从煤建公司买出木材四十四万四千三百八十八材。他们骗取了大批国家资财后,又利用造假账等办法,进行投机倒把。他们从煤建公司买的木材,平均每材牌价三千五百元,他们出卖时,平均每材一万二千元。按每材获利八千五百元计算,共获暴利三十七亿七千余万元。同时他们买木材时是小头小面,出卖木材时,则是从中间量,每材差百分之十五,亦可获暴利八亿一千余万元,两者共可获取暴利四十五亿八千余万元。一九五○年大森木厂卖给济南市实业公司杂木三万二千五百余材,当时市价是五千五百元一材。奸商郭松亭以一百六十万元贿赂了该公司职员迟振林,议订价格为七千二百元一材,仅此一项,获取暴利即达一亿零五百余万元。奸商森林木厂经理于亦璋、义聚木厂经理芦惠亭在承包山东军区建筑“八一”大礼堂的木材时,贿赂山东军区建筑委员会郝云山,骗买木材十余万材,获取暴利二亿二千多万元。四合木厂经理王冠杰曾经带着妓女,一次再一次地收买干部。据王犯供认,他所贿赂的干部有四十余名。该犯并主谋与奸商郭松亭等相互勾结,盗买煤建公司木材,大量地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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