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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和国家计量局决定 《计量法》实施情况将全面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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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30
第1版(要闻)
专栏:

法制局和国家计量局决定
《计量法》实施情况将全面检查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家计量局最近决定在全国对《计量法》两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据新下发的通知说,在检查中,要全面检查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检定、计量认证、计量器具质量监督,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工作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等。所有检查项目均进行评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至8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自查。第二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分东北区、华北区、西北区、西南区、中南区、华东区组织互查。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对全国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定和表彰实施计量法的全国先进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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