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阅读
  • 0回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某些领导人员 官僚主义作风十分严重 该省领导机关应认真检查迅速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1
第1版()
专栏:

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某些领导人员
官僚主义作风十分严重
该省领导机关应认真检查迅速处理
【本报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某些领导工作人员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助长了某些干部的贪污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这种严重情况虽经下级干部屡次揭发,中南军政委员会和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一再提出意见,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下面是两个突出的例子。
(一)一九五一年二月,有人写信给最高人民检察署,揭发江西省抚州专区金溪县的干部违犯政策、贪污浪费、侵犯人权等等行为。三月十九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命令江西省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并作报告。后经抚州专署派副专员到金溪县作了调查,并在五月二十九日,由抚州专署专员张立文、副专员聂显书联名报告江西省人民政府及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说明金溪县的某些干部确实存在着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应该由县长杨建中负主要责任;并建议给杨建中以撤职处分。报告同时指出,因“专署对该县领导不够,未能及时予以有效处理,也应负相当责任,特请求上级处分”。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收到这个报告以后,乃致函江西人民监察委员会令其会同省人民政府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并作报告。江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就在六月间联合中共江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员到金溪县进行检查,发现了一系列的严重问题。但是检查工作早在六月二十五日结束,拖到八月三十一日才由江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报告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而且没有提出处理意见。江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长期没有在职的主任和副主任,文件全由省人民政府主席或副主席签发,这些情况省府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他们对这样的严重问题没有处理。后来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再三督促,直到最近,金溪县的问题才得到解决。
(二)一九五一年三月间,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闻悉江西省公粮霉烂的情况非常严重,乃联合中共中央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派人到江西检查财经粮食情况。检查结果,发现许多县机关用违法方法(如一九五○年超征公粮隐瞒不报,挪用公粮,隐瞒余粮,农贷收回不入库,挪用折征借粮久不清理,公粮田赋尾欠收回不上缴,动用田赋,缴获自敌伪的粮食不上报,公安司法罚款不上报,扣留抗美援朝捐款,盗卖海军铁板等等),套取国家资财,建立所谓“小家务”。而且许多单位违法经营商业,包括省文教厅在内。区乡级则发生摊派、征民工、乱发粮票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这次检查工作在四月底结束,江西省人民政府范式人副主席曾参加了检查组的汇报会,并说“这些材料大体都知道,江西的严重问题很多”。后来,上述问题经中南有关机关的研究,六、七月间,由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对这些严重的混乱现象应进一步深入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迅予纠正。二、对普通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干部,一般可不处分,但应查明责任,教育干部。对情节重大的必须给以应得处分,必要时送人民法院惩办。三、“小家当”应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以发展地方工业。(编者按:“小家当”应坚决取消,而不是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的问题。)这些意见,分别经中南军政委员会及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批准。七月二十五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将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寄交江西省人民政府,并要求对江西现存若干严重问题分别查明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中南军政委员会。历时甚久,未见答复。中南军政委员会又在九月十三日电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其在二十日前具报,江西省人民政府仍无答复。十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又打了一次长途电话给江西省人民政府,接电话的是省人民政府方志纯副主席,答应去查问一下,但始终没有下文。中南军政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时,江西省负责同志表示将迅速处理。过了一个月,还没见报告。直到十一月三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才发出府监秘字十六号指示,表示要处理那些问题。但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僚主义的文件,这一文件决不能作为对中南军政委员会命令的答复。这一文件一面指出贪污腐化、官僚主义现象“不容继续存在下去”,“必须坚决反对”,“迅速彻底加以肃清”;但另一方面,又把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浪费、违法乱纪的现象,说成只是区乡干部的问题。难道县以上的干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浪费、违法乱纪的现象,省人民政府一概不知道吗?江西省人民政府之所以采取不应有的抗拒态度,其原因大体有以下两点:第一,正如江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曾指出的,省人民政府在很长的时间里,曾对干部采取了迁就姑息的态度;第二,就是因领导机关对本身的缺点,不肯作自我批评,改正错误,所以对下边的错误就不敢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加以处理。关于后一点,江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几个干部署名于九月二十三日给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的报告,曾有所揭发,即一九五○年江西省的民政事业费有一千至两千万斤粮食没有拨用,一九五一年四月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派人前来检查时,民政厅手忙脚乱,赶造假账,并嘱某些专员造假账,想隐瞒这批粮食,不再上缴。下级干部对这种措施很为不满。根据江西人民监察委员会干部从民政厅会计部门负责干部所得到的材料,证明这一事情的“决策人为省的最高首长”。这批粮食隐瞒下来以后,要办一个规模巨大的机制砖瓦厂。这件事情经中共中央中南局电令江西彻查,证明上述事实完全是真实的,但所说的“省的最高首长”究竟是谁,还没有查出来。
从以上材料看来,江西省的某些领导机关、某些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十分严重的,必须迅速加以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