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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接受新闻单位批评 认真查处违纪购买轿车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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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接受新闻单位批评
认真查处违纪购买轿车事件
新华社哈尔滨6月1日电 (记者徐江善)新闻单位批评大兴安岭地区一些县局违纪购买小汽车的报道发表后,这个地区的地委、行署、林管局的领导人立即作了自我批评,同时,连日召开会议,作出几项决定,并且对查处违纪购买小汽车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5月26日,《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发表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大兴安岭林区一些县局违纪购买小汽车》的报道。26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委专门召开了常委会,重新学习国务院有关文件,听取地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的汇报;28日下午,又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党政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地区紧急电话会议。
在这两个会议上,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主要领导人就对违纪购买控购物资的工作抓得不紧、管理不严作了诚恳的检讨,严厉批评了各县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行为,并作出以下几项决定:(一)各级领导要重新学习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提高认识;(二)对已查出的违纪购买的小汽车立即封存;(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地区指定一名副专员长期负责这项工作,各县局设专人负责控购工作;(四)由行署秘书长带队,近日奔赴全地区进行大检查。违纪购买车辆单位的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对态度不好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党纪处分,该政纪处分的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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