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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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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1
第2版(经济)
专栏:

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
本报评论员
我国去年首次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计划管理,不仅达到了预定控制目标,还比原计划节约了几万亩耕地。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转折。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许多不该由国家计划控制的事情,被管得很紧很死,而对一些应该通过计划严格控制的事情,却无计划,处于失控状态。对土地,尤其是耕地的使用和管理就属于后一种。由于在土地使用上放任自流,耕地日益减少,保护土地已经和计划生育一样,被提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国家在改革计划体制、大大减少指令性计划的同时,将建设用地列入计划内容,表现出政府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对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视和决心。
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从1987年执行的情况看,一是建立、健全土地统管机构很重要。土地管理工作很具体,很复杂,涉及土地的保护、利用、开发、整治等方面,包括土地的规划管理、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开发管理和地籍地政管理等内容。这些都是对建设用地实行宏观控制的基础工作。这些事情没有具体的专业机构和人去抓、去管,将会成为空中楼阁,很难落实。
二是要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的科学性。保护宝贵的耕地和保证急需的建设用地,是一对不易协调的矛盾。如果调查研究不够,计划订得草率,该紧的不紧,该松的不松,就会使指标过紧的地方突破计划,指标过宽的地方敞开使用,从而失去计划管理应有的作用。
三是要下功夫协调建设用地计划与基建计划、尤其是城镇规划之间的关系,为了保护耕地,一般说来,用地计划总是较紧较严,而基建计划和城镇规划,则容易从多占地盘着眼,较宽较松。这样执行的结果,往往是基建计划和城镇规划冲了用地计划。解决这一矛盾,不仅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需将目前分成两块的城乡土地管理机构协调统一起来,在用地问题上真正做到政出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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