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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巨子着手经营机制全面改革 国家对宝钢实行承包新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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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1
第2版(经济)
专栏:

钢铁巨子着手经营机制全面改革
国家对宝钢实行承包新政策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陈雅妮报道:顺利通过了投产、达标、独立管理、安全运行等重大考验的宝山钢铁总厂,1988年又面临新的选择。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和磋商,国家有关部委已同意对宝钢实行定额留利,超利“五·五分成”,工资与上交利税挂钩等政策。
过去,作为国家巨额投资的在建项目,宝钢总厂实行“保本微利”的政策。宝钢有“三靠”:建设靠国家投资,生产靠国家平衡,效益靠二期投产。但是,宝钢领导人不愿再吃太平饭,他们在年初,主动要求向国家承包。他们提出的三年承包方案是,在钢、铁产量已经超过设计水平的基础上,一包国家指令性计划的钢铁产量每年递增6.1%,二包上交国家利润每年递增8%,三包自筹一号高炉易地大修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
以承包为核心,宝钢制定了一整套调整内部经营机制的配套改革方案:
——内部层层承包,将宝钢实行目标管理的500个“计划值”分解到车间、班组,并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与职工分配挂钩。
——实行劳动组合,优化劳动组织,富余人员进行厂内厂外交流,在原定编制的基础上再减员2000人。
——将目前在生产一线的技术人员抽出1/3从事新技术开发和技术难题攻关。总厂对这些科技人员实行课题招标。
——扩大产品出口创汇,开发国外的产品、劳务和技术市场,提高外汇的自我平衡能力。
通过这些改革,宝钢不仅要丢掉“三靠”的拐杖,而且要逐步建立起“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他们将以承包后的留利、多元化经营的创收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自行筹措技术改造资金。宝钢第三期工程的建设资金,也将以自筹为主,同时辅之以社会集资、吸引外资和贷款等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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