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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初夏“台球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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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京华初夏“台球热”
本报记者 苏宁
春末夏初,北京街头出现“台球热”。林荫道上,居民楼前,商场、影剧院门口“野案子”比比皆是。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仅从北京朝外大街向东到十里堡沿线,不到10公里路的地段,大街上的台球桌就有200多台。难怪有人将此台球热,与老年迪斯科热、气功热并称为京都“三大热”。
日前,记者走访了几位与这场台球热或多或少有些关系的人。下面,就是记者与他们的对话实录。
李永兴(中国台球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台球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北京民族文化宫俱乐部主任):台球发源于英国宫廷游戏,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娱乐活动,也是备受人们喜爱的竞赛项目。现在北京各大饭店、俱乐部都有台球厅,由企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性球台大约就有100多台,而遍布京城大街小巷的“街头球台”,也就是人们说的“野案子”,那就无法统计了。
目前,台球这项运动普及方面问题不太大,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加强正确引导的问题。我认为对于打台球中出现的赌博等现象,一是要严格禁止,二是要多搞比赛。谁有本事冲着奖杯打去,不要冲着那百十块钱打。
周喜海(北京合成纤维厂工人,30出头年纪,和记者相遇时,与厂里的三四个同事正在朝阳区文化馆台球厅包了两个案子打台球):现在我们厂里的年轻人,业余时间就爱玩这几项:打台球、下围棋、打牌。我也挺爱下围棋,可是那玩艺儿太费脑子,老下不行。所以下几盘围棋之后,再来打场台球换换脑子,那可真是舒服极啦。
马路边上的“野案子”开始我也去玩过,不过打多了,技术提高了以后,就发现在那上面打看不出技术水平,所以就转移到这样的台球厅来打。
不过,说句老实话,进这样一张球台8块钱一小时的台球厅,经常来还真受不了。我们几个人来一次,包两个台子,喝点饮料,有时打完再出去吃顿饭,没有百十块钱下不来,所以一个月也就能来次把、两次,否则经济上承受不了,特别是像我这样拉家带口的。
马华(朝阳区文化馆台球厅负责人,现年33岁。台球厅坐落在北京东郊小庄路口,八九十平方米的预制板房里,并排放着3张台球桌,球桌上方垂吊着光线柔和的专用照明灯具,地上铺着红、绿色化纤地毯,折叠椅、衣架倚墙而立,倒也典雅、幽静):我们这个台球厅是今年2月中旬开业的。现在北京许多文化娱乐场所,如电影院、文化馆、公园等都开设了台球厅。
我们这种台球是“22彩球”,也叫司诺克(英语障碍之意)。这两届健牌杯国际台球大赛,打的就是它。马路边的“野案子”,一般打的是“美式落袋”,也叫“16号码彩球”。现在我们一天营业15小时,老有人来打,台子基本空不下来。来打台球的年轻人居多,其中工人、个体户、无业青年都有,还有少数是高中、技校的学生。
现在北京年轻人中兴起的这股台球热,一个是受这两次电视转播的台球大赛的影响;再一个是现在北京年轻人业余时间没什么可玩的,只能去跳跳舞,可舞会又都太高档,场所也少,相对来说打台球没那么贵,又容易普及,这也是台球热的原因之一。
我们希望报纸呼吁一下:打台球本是一种高雅的活动,因此来打台球的人衣着、举止、语言都应高雅、文明一些,还应爱护台球厅里的设施。
(在金台西路的人行道上,三四个年轻人正围在一个桌上打台球,一个身穿黄军衣、看上去30出头的年轻人蹲在一旁的平板车上,边抽烟,边看着他们玩。记者走上前去与他们搭话)
记者:请问这是谁的台球案子?
穿黄军衣的年轻人用充满戒备的眼光打量了几眼:这是我的,你干什么?
记者:随便聊聊,你是买的,还是自己做的?想用它干什么?
答:自己做?我哪会做这个。这是我前天刚从“三球体育用品商店”买的,花了270元。我是作买卖的,就在小庄路口干个体,270元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
我看现在年轻人都挺兴玩这个的,也想学着玩玩,可咱不会打,不好意思上别人的球桌上“现眼”,就自己买一个玩玩。到现在我还不会玩呢!这几位都是我们楼里的街坊。
刘建国(朝阳区三球体育用品商店经理,30多岁):我们是今年4月开始经销台球桌的(包括球、杆等全套设施),一般以1000元以下的为主,其中又以220—270元左右的最受欢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共卖出去40多张。如果纯粹从经济效益考虑,一个月150—200张都绝对能销出去,但我没有这么干。
现在天儿越来越长,年轻人你让他闲着他确实闲不住,就是人们常说的“无事生非”。所以年轻人在适当的时间、地点打打台球本来是件好事。但是现在有人打台球“挂赌”。本来台球在国外被与高尔夫球、网球并列为“三大绅士球”,是一项很文明、很高雅的活动,可一加上赌博就谈不上什么文明、高雅了。
现在政府对台球热这件事的态度不明确,到底是允许还是禁止?让人不摸底儿。现在很多人买台球桌就是为了“租杆”,一杆收费一两元不等。有的买主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他一两个月就能赚回本来。人家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花几百块钱买的,总不能让你白玩,我收点成本、磨损、折旧费也是应该的。问题是“租杆”就属于经营性质,经营就得“办照”,摆个小摊还得有照呢,无照经营就是违法的。但是上哪儿“办照”?上工商?工商说这属于娱乐活动,归文化部门管;上文化局?文化部门说这带有营业性质归工商管。最后就是今天这样的没人管。说来也是言之有理:该谁管?管什么?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让人家怎么管?
所以我现在对经营台球桌这项业务,还持一定观望态度。希望政府早日有个明文规定。
彭非(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北京的“台球热”在朝阳区表现最为突出,特别是“野案子”的数量,朝阳区在全市最多。“野案子”的增多,带来了以下问题:一是乱占场地、影响交通和市容,如劲松电影院门前摆了20几个球台,以至电影散场后观众走不出来;二是利用打台球进行赌博,去年我们曾查获4起,行政拘留了8人;三是有的球台在居民楼群中从早摆到晚,有的甚至摆到深夜,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四是因打台球输赢引起械斗、伤害案件,今年5月23日晚上8点多钟,在团结湖路南口,两伙青年因玩台球发生口角,发展成持械殴斗,造成4人受伤。
台球本无罪,但无人管理,泛滥街头,就会滋生违法犯罪活动。对北京市出现的“台球热”,我看光靠“堵”(也就是全部禁止)的办法是堵不住的,你这边在堵,他那边电视上在转播台球赛;再说你禁了街头上的,他转入“地下活动”,更容易出问题。所以还是要采取“大禹治水”的办法,因势利导,将它引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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