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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知初等受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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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何知初等受处罚
你报二月四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凯里街头一支殡仪队》的批评信后,我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作了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责成西门街道办事处和市制革厂对组织庞大送葬队伍为其母办丧事的何知初进行批评教育,罚款一百七十元;凡派车参加送葬活动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公安交通部门处以每人罚款十元;凡擅自利用公车或私车参加送葬队伍的驾驶员,由市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并处以每人罚款十元。
贵州凯里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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