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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钱者退回钱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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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捞钱者退回钱物
你报三月九日第五版刊登题为《检查乎?捞钱乎?》的读者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来信批评的是我省木材公司一名姓温的副经理和一名姓李的科长等人出差接受礼品的事。省木材公司领导人已严肃批评温副经理等人的错误做法,温副经理等人也就此事作了检查,并已将所接受的钱物退回。
为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情,我们已责成省木材公司对温副经理等人再进行批评教育,并教育全体干部今后到下面检查工作,不能受礼。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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