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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政府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 对损害顾客利益者处以罚款登报批评以至勒令停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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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3
第7版(国际)
专栏:

匈政府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
对损害顾客利益者处以罚款登报批评以至勒令停业
据新华社布达佩斯6月2日电 (记者邹国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匈牙利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对商品质量、价格和服务行业进行检查,对严重损害顾客利益者处以罚款、登报批评,有的甚至勒令停业。
在匈牙利,有些商店、个体商贩和服务行业,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常常使用以次充好、改换商标、短斤缺两和胡乱要价等不正当手段,坑害顾客,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匈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和商品质量检查所都是检查商品质量和价格的主要机关。各级议会的商业管理局和工农业局也经常对所辖单位的商品或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检查。全国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构,对商品质量和物价的检查是其经常性的工作。此外,匈还建立了社会监督网,有许多义务监督员,他们有权进行检查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匈商店里的每一件商品都标明价格,自由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也不例外。而且全国价格大致统一,易于检查。但仍有一些人利用顾客不懂行情,明目张胆地加价。最近有关机构查出,在首都卖21900福林的彩电有些地方则卖27900福林。有些地方的理发费比首都高一倍多。
匈一些检查单位和义务监督员经常深入食品商店,抽样检查,发现违章,即处以重罚。
匈还特别注意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今年4月1日,匈颁布一项法令,规定如消费者对修理质量不满,承担修理的单位必须在听到反映后3天内进行检查,如确实属于修理质量问题,则必须在10天内重新修好。重新修理的费用均由负责修理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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