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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监督执法官 陕西人代会审议罢免检察长提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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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民代表监督执法官
陕西人代会审议罢免检察长提案
新华社西安6月3日电(记者华年轮、李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权,在今天结束的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专题审议了人民代表提出的罢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案。
这起罢免案是在今年1月陕西省第六届六次会议上由咸阳市部分代表首先提出的。议案列举一些事实,认为这位检察长“不能依法办事”,“办了一些错案”。此案提出后很快有86名代表在提案上签名,超过了法定立案人数。大会主席团依法将此案的审理列入大会议程。审议中,有的代表同意罢免,有的代表不同意罢免,还有更多的代表认为议案依据的材料有些事实的情节和责任还需进一步查证。最后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的规定,成立一个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就罢免案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
在这次举行的陕西省七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们根据调查委员会提供的调查报告再次进行审议。调查报告表明,人民代表在罢免案中提及的问题基本属实。但分析研究了其错误的情节和错误的主客观原因,大会根据多数代表意见,作出了不予罢免的决议。会上,这位检察长向代表们作出了初步检查,承认了错误。他说这一起罢免案的审理,使他感到“人民代表依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
在陕西省人代会的这一次换届选举中,这位检察长没有被提名为新一届的检察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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