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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工作规则草案和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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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政协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工作规则草案和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草案
本报北京6月6日讯 记者袁建达报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在这里开幕。
今天的会议听取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听取了全国政协秘书长周绍铮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罗涵先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草案)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草案)的说明。
胡绳在说明中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精神。周绍铮在说明中说,提出《工作规则》(草案)的目的,一是对政协章程的一些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二是对常委会的活动进一步经常化和规范化,从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这个政协的基本职能发挥得更好。罗涵先在说明中指出,七届全国政协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将作为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委员经常活动的工作机构,在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和配合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强调要按照精简原则设置办事机构。14个专门委员会成立以后,政协机关的机构将不增加,编制也不扩大,仅在内部作适当调整。除几个专门委员会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外,大多数专门委员会将只设立联合办公室,办理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今天的会议由全国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主持。出席会议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还有:阎明复、谷牧、杨静仁、康克清、胡子昂、钱昌照、周培源、王光英、屈武、刘靖基、钱学森、孙晓村、程思远、钱正英、苏步青、司马义·艾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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