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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效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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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06
第8版(副刊)
专栏:美学杂俎

首次效应
戴平
京剧界流传着这样一件轶事:南方四大名旦之一刘筱衡有一次率团来上海演出,先拜见天蟾舞台经理谢月奎。谢见他长相不俊,不免皱眉,看过戏码子,问刘最擅长什么,刘说擅跑圆场。谢月奎思谋了一阵,便决定头天打炮戏贴演《嫦娥奔月》。这出戏中,原来嫦娥上场是偷吃灵药,台上灯光通明,谢月奎决定把这段戏掐掉,让刘在台帘里唱过导板,一上场就在黯淡的灯光下跑圆场,边唱快板。戏开场后,只见刘筱衡衣衫飞动,满台生风,真是婀娜多姿,既飘逸又稳健。观众先来了个满堂彩。待到灯光大亮,由于观众对演员的印象已好,先入为主,再看他的扮相,也就觉得顺眼多了。在谢月奎的精心安排下,刘筱衡的“头一炮”果然打响了。
从审美心理学的角度看,谢月奎的这番谋划,运用了“首次效应”的法则。首次效应,也即主体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它是外界刺激物在人的大脑皮层优势兴奋中心留下的最初印痕。心理学家们发现,当一个人对某个问题没有什么固定的观点时,常常比较容易接受所遇到的第一个观点,从而形成积极的心理定势。心理学家兰达称它为“说服的首位规律”。
美好的首次印象的取得,是审美客体以一个不速之客的身份,突然闯入了审美主体的神经中枢,成功地打开了他的审美阀的结果。德国美学家费希勒提出过一个审美阀原则:人们的神经中枢有一个审美阀门,只有设法打开这个由视、听分析器组成的阀门,审美对象才能被主体所接纳,同时在想象、理解、情感的协同作用下,进一步产生美感的“首次效应”。因此,艺术作品要产生良好的“首次效应”,不能不考虑应当具有令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的形式美。
诚然,“首次效应”也不是完全可信的,它有时并不能正确地作出审美判断。一次感性直觉往往不一定能抓住审美对象内在的美,有不少优秀的艺术作品,要通过反复欣赏,才能体味到其中深沉的意蕴。首次印象与后来多次重复后得到的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纵然如此,对于艺术工作者来说,还是不能忽视观众、听众和读者审美心理上的“首次效应”。比如,一出戏的剧名,首先要注意能抓人。一出戏的开头,也应当异峰突起、别出心裁。一副中国古戏楼的楹联写道:“要看早些来,大文章全凭起首”,下联是“须看完了去,好结果总在后头”。“起首”能抓住人,“大文章”才能读得下去。戏曲中角色的出台亮相,配以音乐、灯光的渲染,试图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是注重“首次效应”的表现。艺术作品的宣传工作也很重要。一出戏、一部电影问世,对于多数不谙剧情的观众来说,报纸、电台、电视的宣传,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影响。当然宣传也要讲究点艺术:一是不要把好话说满,溢美之词过多,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其次,宣传的内容要运用一点悬念技巧,不妨藏头露尾,激起观众想看个究竟的心理,便容易产生积极的“首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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