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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更”面前是与非——广东城乡个人收入广角镜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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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0
第2版(经济)
专栏:

“炒更”面前是与非
——广东城乡个人收入广角镜之二
新华社记者 金小明 何大新
每当华灯初上,从广州市的大街小巷里就涌出一批一批向黑夜要金钱的“炒更”者。懂管理的到夜校去上课,懂外语的去当家庭教师,会唱歌的到茶座去客串,会缝纫的给制衣厂搞加工,有体力的到个体摊档帮工,修电器的上门去看那烧坏的电视机……
一份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广州职工对“炒更”的热度近年来持续不断,且不断上升,1983年为职工总数的19%左右,去年达到了30%多,有的工厂一半多的职工“炒更”。参加“炒更”的人们面广层多,遍布各行业,有工厂工人、商业职工、机关干部、教师和科技人员,他们主要从事饮食服务、建筑、文化教育、商业、交通、科技服务等行业,而且“炒更”者们一般都是按劳取酬,收入稳定。如给个体户帮工,一晚可收入3元左右:教师给夜校教课,每两小时的报酬是10元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炒更”者的专业也越划越细,跨厂技工,跨校教师,跨企业的生意洽谈人,兼职的青年烹调点心师、售货员、编辑、技术员、工程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像广州市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情况,在全国其它城市也不鲜见,而且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事实上一支第二职业大军正在静悄悄地发展壮大,且开始从地下转入地上,如“星期六工程师协会”的招牌已在不少地方公开挂出来了。
尽管如此,围绕“炒更”的是与非,人们还多有争议。
在广州,我们与一位报纸编辑约定喝晚茶,他来晚了连说:“真对不起,我送小孙女上夜校学小提琴去了。”他一再道歉。
“教师哪里的,效果怎么样?”
“一个小学的音乐教师,教得不错,家长、孩子都欢迎。”
可是当我们探讨起第二职业的问题时,他立刻慷慨激昂地表示决不应鼓励,理由是对本职工作必定有损害。
存在这种矛盾态度的人不是少数。在我们的整个采访过程中几乎都听到两种不同的意见。
赞成者认为,第二职业有利于改革社会职业的终身制结构,松动人才的“单位个体占有制”,促进创造性人才成长,同时有利于打破行业与分工的隔阂和界限,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不可低估。就说业余教育吧,如果没有“炒更”教师,恐怕不少夜校会陷于瘫痪。据广州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靠“炒更”者办起的夜校达213所,在校人数近8万人,加上历届结业的已近40万人。如此庞大的社会教育力量,没花国家一分钱;另一方面,“炒更”者利用业余时间增加收入,弥补了现行分配体制中某些缺陷,增强了对物价的承受能力,两全其美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不赞成者认为,如果大家都不立足本职工作,到处兼职捞“外快”,必会冲击第一职业,影响国家利益,给单位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同时助长了职工拜金主义倾向,影响职工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
孰是孰非,争议在继续,不过有一点却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在国家目前尚无财力理顺个人收入分配的情况下,“炒更”队伍的壮大已不是行政命令可以堵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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