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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店员工会北京市筹备委员会主任 张春久贪污受贿已被撤职开除党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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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4
第2版()
专栏:

中国店员工会北京市筹备委员会主任
张春久贪污受贿已被撤职开除党籍
中国店员工会北京市筹备委员会一月二十五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委员会主任张春久贪污受贿、帮助奸商盗窃国家财产谋取暴利的行为。大会决定给张春久以撤职反省的处分。中国店员工会全国委员会并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同意,撤销张春久中国店员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已决定开除他的党籍。
张春久一九三八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入党,过去在农村工作中曾有一定的成绩。一九四九年一月进入北京,在市总工会领导店员工会工作。张春久进入大城市后,经不起不法商人的引诱,丧失了工人阶级的立场。张春久被奸商于子和用同乡友谊关系拉拢,和于往来密切,不分彼此。他为了帮助于子和盗窃国家资财,在一九四九年给国营信托商行写欺骗性的证明信,冒称奸商于子和为“村群众合作社负责人”、“共产党员”。以后,他又帮助于子和在同乡(资本家)中招股七百多万元;并号召店员工会干部和工人群众入股,说“入股可以发财”,他更利用职权,通过工会干部介绍于子和到银行取得贷款;又托瑞蚨祥绸布店给于作保,向银行押汇二亿元,使于子和得以盗骗国家资财,谋取暴利。张春久曾擅自主使北京油盐粮工会主席高福把二千五百万元工会经费(包括一部分会费),借给于子和投机倒把。张春久本人前后受贿计有自行车、手表、钢笔、衣服等。此外,他又经常接受商人“请客”,向商人借零用钱。于子和就这样在张春久“帮助”下,由一个资本很小的商人,变成拥有七亿元资本的大商人。
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张春久仍图蒙混组织,拒不交代自己的问题;同时又亲自找于子和及其他共同贪污过的干部,密订“攻守同盟”。后经群众检举,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自己的贪污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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