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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 破获奸商有组织的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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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4
第2版()
专栏: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
破获奸商有组织的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一月二十四日破获有计划、有组织地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重大案件,捕获高大可、王思复等六犯。主犯高大可、王思复是济南市工商业联合会调查研究科正副科长。他们长期有计划有组织地盗窃我国家经济情报,组织奸商偷税漏税,破坏政府法令,并派遣他们的爪牙隗陟广混入我税务机关,窃取机密,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主犯高大可,原为蒋匪济南市直接税局局长,济南解放后,逃到青岛,任匪山东省财政厅秘书;青岛解放后来济南,一九四九年秋,任济南市工商业联合会调查研究科科长。高犯到工商业联合会后,就把原伪直接税局人员王思复拉去,任调查研究科副科长,随即有计划地拉拢他的党羽,进行盗窃活动。一九五○年春,高大可、王思复派遣他的爪牙隗陟广(原匪直接税局科长,高的老部下)到济南市税务局。高、王二犯一面叫隗陟广“好好干”,一面在外面吹嘘隗的“长处”,麻痹我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企图使隗长期窃据要津,获取机密。隗犯在混入税务机关后,先后供给高、王二犯十几次重要税收情报;他曾把一九五○年十二月山东省人民政府税务局转发中央颁发的“所得税汇算清交指示”交给高、王二犯。高、王二犯在获得情报后,一面散布空气,叫嚣“税重”,煽动工商界对政府税收政策不满;一面在工商业者中预先布置造假账,用尽各种办法阻挠、破坏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高、王二犯并亲自为裕德染料庄、福祥茶庄、醉翁亭饭馆等商号设计假账。在一九五一年的税源调查中,仅在颜料业中就发现没有一户不是假账。
高大可、王思复为了进一步窃取国家经济情报,并使用了更卑鄙无耻的手段,利用我税务局留用的女职员钮文和(钮原为伪济南直接税局职员)与我税局计划科科长周旭“搞恋爱”。高、王二犯曾再三授意钮文和,并勾引周旭与钮到王思复的颐和药店去吃喝玩乐,腐蚀革命干部,企图进一步窃取我全部税务情报。
高大可、王思复不仅窃取国家经济情报,还疯狂地造谣诬蔑人民政府,进行破坏活动。他们公然狂妄地叫嚣:“要准备材料,对税务稽征处进攻。”王犯思复的颐和药店,就成了他们造谣破坏、进行非法活动的场所。一九五○年所得税估征时,王犯思复在工商业联合会所得税评议委员会成立后,急忙到颐和药店召集国药业的“紧急会议”,第二天,就鼓动商人去税务局要求减低纯益率。一九五○年夏季营业税开征时,王思复极力诬蔑税务人员作风不好,要“向人民代表会议提意见”。一九五一年五月间,有一粮商徐登瀛欠债太多,又因偷税,畏罪自杀。王犯思复即乘机造谣诬蔑“税务局逼死人了”。并宣称:“可得到把柄了,这是对税务局打击的时机。”同时扬言“要到中央最高检察署控告”;借此诬蔑税务局,破坏人民政府威信。
在全国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以后,高、王二犯,仍图隐瞒罪恶面目,从事长期破坏活动。这次落网,他们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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