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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宫县人民政府 应检查强迫请客的“习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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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省南宫县人民政府
应检查强迫请客的“习惯”
编辑同志:河北省南宫县人民政府有一种强迫“请客”的坏作风。这种作风,妨碍了工作,浪费了国家财产。
一九五一年十月,河北省百货公司接受上级指示,在冀南区举办“百货展览大会”。这个展览会先在辛集镇举行,十一月间准备转移到南宫县继续展出。转移前,展览大会委员会派人到南宫县人民政府联系,没有结果。第二次又派人去,说明这个展览会是为了促进城乡互助和物资交流。南宫县人民政府负责接待的同志说:“我们当地有一个‘习惯’,办事先请客。”为了工作,展览大会委员会只好接受了请客的“建议”。结果,化了一百多万元,请南宫县刘县长、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张主任、中共南宫县委书记、县公安局张局长、县武装部王部长、县税局高主任、县粮库主任、县文化馆张馆长、南宫中学王校长、南宫师范学校刘校长等二十九人吃了一顿,才把展览会办起来。
我认为南宫县这种强迫请客的“习惯”是很坏的,我建议南宫县有关领导方面,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对这件事加以检查,并纠正这种不良“习惯”。同时,我觉得河北省城乡物资交流百货展览大会的负责同志,在这一请客事件中不坚持原则,因而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也应该检讨。刘泽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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