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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公安局聘请人大代表当监督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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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开封公安局聘请人大代表当监督员
本报讯 5月30日,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向应聘为公安工作监督员的20名省市人大代表颁发了聘书。市局要求全体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定期向监督员汇报工作。
应聘的监督员来自全市20个基层单位。他们中有工人、农民、教师、工程师、商店经理、妇女干部、个体协会负责人等。开封市公安局决定:应聘的监督员有权到各级公安机关调查了解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有权对公安干警执法情况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进行监督,有权对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刑讯逼供、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乱纪的干警提出限期处理的意见。公安机关应自觉接受监督,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应抓紧处理并予以答复。对一时回答不了的问题,要在限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付志民 王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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