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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一哄而上 受到农民欢迎 烟台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土地规模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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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搞一哄而上 受到农民欢迎
烟台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土地规模经营
新华社济南6月13日电(记者张百新)经济发达的山东省烟台市在探索实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并注意把握实施规模经营的客观条件,做到条件成熟一个村才实施一个村,使全市已经实施规模经营的近300个村中,没有出现为此发生的纠纷现象,受到农民的欢迎。
近几年,烟台市乡镇企业发展迅速,非农产业中的劳动力已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70%左右。转移出去的农民既务工经商又耕种土地,一心难以二用。烟台市认为一些村已经具备了搞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应当不失时机地加以实施,但切不能一哄而上,而应当在正确引导上做文章。
为此,烟台市提出,实行土地规模经营首先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先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讲明情况,让群众表决,绝对不允许用行政命令强迫推行;规模经营的形式也不能搞“一刀切”,可以成立村办的农业生产专业队,可以组建家庭农场,也可以在企业中设立农业车间等。
与此同时,烟台市还对农民自愿转让出来的耕地,按法律程序,办理了转包手续,对原承包者兴修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种植的果树等,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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