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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查处抬价抢购蚕茧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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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3
第2版(经济)
专栏:

泸州查处抬价抢购蚕茧事件
新华社成都六月十三日电(记者张毅)四川省泸州市最近对抬价抢购蚕茧的纳溪县上马区供销社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处理结果向全市作了通报。
四川省政府规定,蚕茧收购由各级丝绸公司归口管理,统一收购。但上马区供销社不顾这一规定,非法设点,以高出省定最高限价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高价抢购蚕茧一万多公斤。这一作法在邻近的三个县和本县引起连锁反应,价格被哄抬起来。
泸州市和纳溪县政府当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并责成工商和物价部门迅速查处。目前,抬价抢购蚕茧的势头已被抑止。有关部门将上马区供销社抢购的蚕茧以国家牌价全部强行收购,工商部门给上马区供销社以行政警告处分,上马区供销社主任作为主要责任人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听候处理。泸州市副市长曹锡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抬价抢购者,不能搞下不为例,该没收的当即要没收,该罚款的当即要罚款。谁抬价抢购,就叫谁在经济上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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