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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总结熊吉祥错案教训 接受舆论批评 提高执法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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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南检察机关总结熊吉祥错案教训
接受舆论批评 提高执法水平
本报长沙6月13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振瑛今天召开座谈会,诚恳表示接受舆论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省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
本报和其他新闻单位相继披露湖南湘阴县科技人员熊吉祥冤案(见本报5月24日四版)详情后,在湖南省引起强烈反响。省检察院检察长齐振瑛、副检察长蒋长青前往岳阳市,听取情况汇报,并就检察机关在“熊案”中出现的问题与全体干警共同总结教训。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齐振瑛说,检察机关对熊吉祥错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干警的失误表现在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分辨不清,思想落后于形势;办案中没有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定罪与非罪似是而非,证据不足。同时,检察机关没有坚持依法办事、独立行使检察权,执法很不严肃,办案作风轻率。
齐振瑛检察长说,省检察院正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以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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